第85章 两路並进,援军六日可抵
第七日,子时,正三刻(凌晨0点45分)。唐胜宗觉得自己的大腿已经不属於自己了。
连续的急行军,每日两百里,马歇人不歇,三匹马轮换著骑。
他的大腿內侧从第十天起便磨破了皮,第十五天开始渗血,如今已经烂出了两片巴掌大的血肉模糊的创面,和马鞍的皮革粘在了一起,每顛一步都是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可他不敢停。
唐胜宗是西路军冯胜手下最能打的將领。
作为淮西二十四將,论资歷,侯爵排名第二,仅在汤和之后。
曾经是。
那个“延安侯”的爵位如今已经不在了。
原因说起来可笑。
他擅自使用了官方驛马。
这种事情放在军中,一张条子的事,往常谁都不当回事。
可偏偏撞上了陛下要整飭勛贵的时候,一道旨意下来,削爵为指挥使。
从侯爵到指挥使,中间隔了多少级,他没去数过,数了也没用。
陛下的意思很清楚,拿他和爵名第三的吉安侯陆仲亨做靶子,给满朝的公侯看。
你们的爵位是我给的,我也能收回来。
唐胜宗认了。
胳膊拧不过大腿,更何况那大腿是天子的。
可他心里始终憋著一口气。
延安侯三个字是他一刀一枪挣来的,身上的伤疤比爵字的笔画还多。
这口气不出,他唐胜宗死了都合不上眼。
代县平叛那年,他以为能靠军功把爵位打回来,结果朝堂上不知哪路人马在后头搅和,让他失去了机会。
所以这次冯胜问谁愿意去支援东路军战场的时候,他第一个站了出来。
他带著八千骑兵,从西路军的驻地一路向东狂奔。
掉队的人从第十天开始便越来越多。
一人三马的配置,按理说是足够的,但草原上的路不是中原的官道,到处是鼠洞和碎石坑,每天总有几匹马折了蹄子或是崩了腱。
夜色中,右侧方向传来了另一队人马的蹄声。
唐胜宗握住了刀柄。
然后他看清了那面旗。
是大明的旗。
对面一骑从队列中驰出,借著月光认出了他,马上的人身形壮硕,正是吉安侯陆仲亨。
不,他也不是吉安侯了,也是被削成了指挥使。
“老唐,你的人掉了多少?”陆仲亨凑过来,压低了嗓门。
唐胜宗咬了咬牙:“没数,不敢数。”
陆仲亨朝他的大腿看了一眼,月光虽暗,但那马鞍上洇开的那一大片暗色,还是看得分明。
“我那边带了几个隨军的医匠,待会歇马的时候让他们过来给你裹一裹,別到了地方人还没打,自己先从马上栽下去。”
唐胜宗本想说不必,嘴巴张了张,又闭上了。
他知道这一战对朝廷意味著什么。
多一个人赶到东路战场,便多一份力,他若是因为逞强把自己弄废了,那这一路的苦全白吃了。
“行。”
陆仲亨又说:“你后面掉队的人,我让我的后队收拢著,能跟上的就跟上,跟不上的等马歇过来了再追。別丟了,都是老卒,丟一个少一个。”
唐胜宗看了他一眼,没有客套。
“老陆,回头这仗打完了,你我的爵位若是能打回来,我请你喝酒。”
“少废话,先活著到地方再说。”
陆仲亨说完,拨马回了自己的队列。
……
两队人马合在一处,就地歇马。
医匠被陆仲亨的亲兵领了过来,蹲在唐胜宗的马旁,小心翼翼地把粘在马鞍皮革上的烂肉揭开。
唐胜宗咬著一截马鞭,额头上的青筋跳了几跳,一声没吭。
医匠从药箱里摸出一只瓷瓶,拔开塞子,倒出小半碗银溶(高浓度),用浸透了的棉布一点一点地擦拭那片血肉模糊的创面。
银溶沾上烂肉的一瞬,唐胜宗的大腿猛地弹了一下,嘴里的马鞭差点咬断,一股比刀割还尖锐的灼痛从伤口直窜到后脑勺。
医匠手上没停,一边擦一边低声说:“忍著,这东西烧得厉害,但烧过之后伤口便不容易烂了。”
清洗完毕,医匠又取出一包止血的白药粉,倒进半碗黄酒里搅散了,递到他嘴边:“將军,把这个喝了,药从里头走,比撒在外面管用。”
唐胜宗把马鞭从嘴里吐出来,接过碗一口闷了下去。
他靠在马腹上喘匀了气,目光无意间扫向队伍后段。
那十几个人又开始了。
他们是冯胜临行前塞进队伍里的,说是钦天监派来的观星官,专司夜间定向。
唐胜宗起初没拿正眼瞧他们。
文官嘛,白面书生,草原上跑两天便该趴下了。
可二十天跑下来,这帮人硬是一个没掉队。
脸晒脱了皮,嘴唇乾裂得跟老树皮似的,可每到歇马的时候,別人是瘫在地上灌水,他们是仰著脖子找星星。
领头那人手里举著一件古怪的器具。
黄铜打的,弧形的面板上刻著密密麻麻的刻度,比尺面上的还细,顶上嵌著一根能活动的小管,管子两头各镶了一片薄铜片,铜片中间开了针眼大的小孔。
每逢停驻,那人便將器具举到眼前,对准天上某颗星,转动小管,凑著针孔瞄上一阵,嘴里念念有词地算一通,然后在一张皮纸的舆图上標出一个点。
有一次。
他指著前方某个方向,篤定地对引路的斥候说一句:“偏西三度,再走三十里,有一处泉眼。”
第一次听这话的时候,唐胜宗当他是在胡扯。
漠北草原,千里无人烟,天和地接在一起,连个像样的地標都寻不著,你举著铜管子照照星星,便能找到水源?
结果三十里之后,泉眼就在那里。
分毫不差。
第二次,那人又指了个方向,说前面二十里有一片凹地,地势低洼,可以避风歇营,周围没有蒙古部落的活动跡象。
到了之后,凹地在,避风在,蒙古人果然也不在。
第三次,唐胜宗就不想问了。
问多了显得自己无知。
他打了半辈子的仗,大军出塞是个什么光景,他记得清清楚楚。
离了长城便是瞎子。
北征头一件事便是找蒙古降人做嚮导。
找不著降人,就沿著河走,河断了就找山,山没了就看草——哪边的草绿,哪边便可能有水。
一支数万人的大军,在草原上的命脉不是粮草,不是兵甲,是那几个蒙古嚮导的脑袋。
嚮导要是跑了,要是记错了路,要是存心把你往死地领,几万人就得活活渴死在草原上。
可如今呢。
唐胜宗看著那个观星官將皮纸舆图收进怀里,动作利落得像是个老斥候。
不需要嚮导了。
不需要沿河摸了。
不需要蒙古降人替你指路了。
举起那个铜疙瘩,看一眼星星,算一算刻度,整片漠北的山川水源便像是摊在了桌面上的棋盘,哪里有泉,哪里有坑,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一清二楚。
今后朝廷的兵马出了长城,和在自家后院里溜达有什么分別。
唐胜宗把这个念头在心里翻了两遍,后背微微发凉。
不是冷,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
那观星官收好了器具,朝他走过来,拱了拱手。
“唐將军,方才测过了方位,按眼下的脚程推算,距离曹国公被围的莽来,还有四天的路程。”
唐胜宗在心里默默一算。
四天赶到,再加上整军歇马、侦察敌情,前后合在一起,六天。
六天。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大腿上那层渗著血的绷带,忽然觉得也没那么疼了。
侯爵便在六天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