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O文学

手机版

PO文学 > 玄幻小说 > 综武:夫人请我当魁首 > 第67章 別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67章 別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第67章 別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灵素?好名字!”
    “这名字有什么好?”
    “《灵枢》、《素问》是华夏两大医经秘典,天下学医的,无不是从这两卷医经学起,姑娘以此为名,就算没得全部真传,至少学会七八成!”
    “公子谬讚了,家师一生所学,可谓博大精深,我年纪尚浅,只学会两三成罢了,学医不是练武,练武讲究拳怕少壮,学医大多是越老越好。”
    “姑娘说的对!”
    “你怎么知道我说的对?”
    “因为我尊重专业人士,喜欢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我是武者,我认同拳怕少壮的道理,姑娘是大夫,你说大夫越老越好,我当然认同。”
    “別说我了!我觉得公子的名字也很好听,取名之人必然饱读诗书,喜好游山玩水,是瀟洒的大才子!”
    “我自幼被父母遗弃,师父说,他是在爬满青藤的悬崖下捡到我的,给我取名为青崖,这有什么文采?”
    “公子在考校我?青崖”二字出自诗仙的《梦游天姥吟留別》。
    且放白鹿青崖间;
    须行即骑访名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使我不得开心顏!
    我说的可对?”
    程灵素笑眯眯的看著徐青崖。
    徐青崖一时语塞。
    不是被程灵素堵的说不出话,而是有感而发,“摧眉”倒是不必,“折腰事权贵”怕是免不了的,家里不是富婆就是皇亲,哪个都要“折腰”!
    程灵素自幼隱居乡下,与毒手药王为伴,甚少见到外人,骤然见到徐青崖这等俊公子,先是惊的说不出话,话匣子打开后,又变的非常健谈,好似要把十几年的话,一股脑都说出来。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到了程灵素的住处,程灵素住在山里,一方面是性格有些孤僻,另一方面则是时常研究药草,有些药草蕴含剧毒,担心有百姓误摘,乾脆直接住在山谷內。
    这片山谷颇为灵秀,两侧山峦手臂般拥抱著中心处的肥沃土地,程灵素在此开闢出三十多亩花圃药田,搭建三座茅草屋,日子也算是颇为自在。
    毕竟是学医的,荒野求生时,比常人多了一个技能一辨认植物!
    “居室简陋,让公子见笑!”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有姑娘这种灵秀人物,纵然是荒山野岭,也能变成洞天福地,就说这片花圃,纵然是御花园,也没有这般繽纷错落。”
    “既然公子如此喜欢花圃,我请公子挑水施肥,想来不会拒绝。”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这有何难!”
    徐青崖挽起袖子,撩起前襟,隨意绑在腰带上,大步走到田边,拿起水桶和水瓢,熟练的浇水、施肥,顺便把田垄踩紧实,一边浇水一边除虫。
    程灵素震惊的目瞪口呆。
    程灵素不认识徐青崖,但只看徐青崖衣著打扮,姿容谈吐,便知徐青崖是富家子弟,一路上两人斗嘴,徐青崖占尽上风,激起程灵素的好胜欲,想找点徐青崖不会的,让徐青崖出丑。
    没想到徐青崖做起农活,比她还要熟练几分,手脚麻利,效率极高,老酒跟在徐青崖身后,挑著水桶和粪肥,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到了晚饭时间,最外层的花圃,已经尽数打理完毕。
    徐青崖是在辽东长大的!
    辽东地广人稀,家家都有宽广的大院子,在里面挖菜畦,东边三叔种豆角黄瓜,西边二婶种茄子大葱,左右邻居摘点菜,就是一道“大丰收”。
    西门长在做的菜有多新鲜?
    这么说吧,一个时辰前,你的荤菜正在吃你的素菜,想吃蘸酱菜,直接去院子里摘,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徐青崖练武之余,时常帮左邻右舍做农活,一来是打理好邻里关係,二来是锻炼身体,三来是乐於助人。
    就像龟仙人训练悟空和克林,做农活也是一种锻炼,万一哪天落魄了,可以跑到深山老林进行荒野求生。
    程灵素在厨房做饭。
    刚做好一盘煎豆腐,就见到徐青崖提著一只野兔、两只獐子、一条鲤鱼走了进来,徐青崖笑道:“灵素,让你尝尝我的手艺,你去休息就行。”
    “君子远庖厨————”
    “我不是君子!我师伯是厨子,我学了些厨艺,在別处不好用,但是在荒山野岭,我的厨艺太好用了!”
    “厨艺还有这种讲究?”
    “当然!”
    作为一个东北菜厨子,做国宴或许做不出来,若论烹调山珍野味,我说我是第二,小当家也不敢认第一!
    “公子,你何时抓的野味?”
    “这要感谢我的鸟!”
    徐青崖打了个胡哨,糖墩儿从半空落下,威风凛凛的站在肩头一程灵素的肩头,程灵素手中拿著肉乾一徐青崖顺手塞给她的,让她去餵鸟!
    赵半山中了断肠草之毒,成昆意外被人救走,徐青崖等人分兵而行,徐青崖带著老酒和糖墩儿去找程灵素,杨艷和殷素素带著豆包儿追踪成昆。
    糖墩儿並非巨型猛禽,但凭它的尖嘴利爪,抓野兔獐子毫无问题。
    若非担心嚇到程灵素,徐青崖想让糖墩儿抓几条蛇,燉一锅蛇羹。
    程灵素被唬的晕晕乎乎的,一手拿著肉乾,肩膀上扛著糖墩儿,去客厅里面餵鸟,这么多年,难得有个清净,反倒有些不习惯,总想做点什么。
    想打扫卫生,定睛看去,家里一尘不染,甚至连墙脚之下,板壁缝中,也冲洗得没留下半点灰土,乾净的有些过了分,不由得埋怨自己的洁癖。
    既不用做饭,也不用侍弄花草,更不用挑水施肥,程灵素想来想去,决定出去餵马,然后她就发现一老酒用脑袋蹭著窗户,伸舌头舔舐花草。
    窗边摆放著一盆白色小花。
    这种花卉名叫“醍醐香”,花香並不浓烈,但嗅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气血翻腾,不省人事。
    老酒平生最爱的就是烈酒。
    先前老酒在山坡上撒欢,就是嗅到醍醐香的味道,误以为周围有烈酒,一路长途奔袭,老酒下意识討要工钱,让徐青崖去买酒,好好犒劳一番。
    徐青崖解释道:“程姑娘,我的坐骑最爱饮酒,你家里有酒吗?隨便什么土烧劣酒都行,这傢伙一天不喝酒,就会找我闹彆扭,谁也拉不住。”
    程灵素闻言微微一笑,摘了三四朵醍醐香,浸泡在大水桶里面,等到药力渗入水中,示意老酒过去饮酒。
    这桶酒能喝倒十几个壮汉,对於老酒而言,滋味简直堪比国宴,咕嘟咕嘟喝个痛快,隨后去田野中撒欢。
    程灵素问道:“公子,你要不要出来看看?我担心老酒跑丟了!”
    “不会!”
    “山里面有野狼!”
    “野狼打不过老酒!”
    “啊?”
    “老酒是儿马,野性难驯,马鬃马尾马蹄子,都可以对付野狼,姑娘如果觉得无聊,可以想个话题,我什么话头儿都能接,最擅长倾听烦恼。”
    “我能有什么烦恼?师父坐化,师叔师兄师姐在外作恶,被人杀死,余下的师兄师姐忙著闹彆扭,子然一人,无恩无仇,这有什么值得说的?”
    “孤独也是一种烦恼!就算九五至尊的皇帝,也需要排解孤独!”
    “不如公子和我说些趣事,比如你身上这些伤,是被谁打伤的?”
    “我和古剑魂决斗,他被我一脚踢到江里,我被他打了一掌,这老小子忒不讲武德,跑的比兔子还快!”
    “我听师父说过,古剑魂是有名的魔道高手,肆无忌惮,杀人无数,遍地都是仇人,却能越战越勇,在一次次围杀中越来越强,如今位列天罡榜,公子能击败他,当真是天赋异稟。”
    “因为我用了战术。
    我擅长刀法,古剑魂擅长拳脚,但他恰好手持屠龙刀,我找他比刀法,他不可能放下刀,只能与我对拼。
    刀法对决,古剑魂输了一筹,受了点內伤,此后比斗拳脚,他一直都是带伤状態,我抓住机会强攻猛打。
    最关键的是,古剑魂声名狼藉,只要他受伤,必然被人落井下石,出招不免有些犹豫,再失去三分先机。
    以强击弱,借势猛攻。
    以我之长,攻敌之弱。
    堂堂正正,步步紧逼。
    持续越久,优势越大。
    灵素,你会武功吗?”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世上对经脉穴位最了解的不是无上大宗师,而是行医多年的大夫,大夫钻研武功,或许有特殊优势。”
    “我对练武毫无兴趣!”
    “灵素,你不怕我?”
    “怕你什么?”
    “怕我把你绑回去治病!”
    “如果你敢把我绑回去,我就在你的汤药里面加几副润肠的药!”
    程灵素努力做出凶狠的表情,奈何她从小到大,从未对人发过火,不仅没有丝毫凶悍,反而有几分可爱。
    说话功夫,徐青崖做好晚餐。
    燉兔子、烤子、红烧鱼,还有几道素菜,都是程灵素閒暇无事时,採摘的山菌野菜,一盘山笋炒豆芽,一盘木耳炒鸡蛋,还有一大盆蘑菇汤。
    只看程灵素的姿容就知道,她的饮食习惯和兔子差不多,平日吃素,吃的非常少,营养不良,发育迟缓。
    看著徐青崖做的几道肉菜,程灵素嘆道:“徐公子,我很好奇,世上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你做不到的!”
    徐青崖笑道:“当然有!”
    “你不会做什么?”
    “我不会治病救人,而且我非常討厌洗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切墩和面炒菜做饭我都能做,醃咸菜、熏腊肉我也懂一点,杀猪宰羊小菜一碟!
    但我就是特別不喜欢洗碗!
    所以,等会儿吃完饭,劳烦程姑娘去洗碗,厨房我已经收拾好了!
    这是厨子的特殊习惯。
    一边炒菜,一边收拾厨房。”
    徐青崖给程灵素夹了块肉:“多吃点肉吧!你是大夫,应该明白,长期吃素会导致身体营养不良,別说和尚尼姑吃素啊!武僧是可以吃肉的!”
    程灵素並非不吃肉,而是因为毒手药王是和尚,坚守戒律,不吃荤腥,程灵素小时候跟著师父吃饭,师父只教她行医救人,没教导她如何打猎。
    程灵素看著浓油赤酱的菜餚,好奇的问道:“徐公子,我家里的调料只有酱油盐巴,你隨身带著调料?”
    徐青崖解下腰带,递给程灵素。
    “有个叫毒手神梟的傢伙,妄图下毒毒死我,被我一位朋友杀死,这是他的腰带,上面有很多小格子,原本是用於存放毒药的,我找人洗乾净,在里面放佐料,隨时满足口腹之慾。”
    “徐公子还真是有趣呢!”
    “这不算有趣,这叫养生,知道江湖人最容易得的病是什么吗?”
    “刀剑损伤?”
    “那叫受伤,不叫得病,江湖最常见的病是胃病,在外风餐露宿,喝的是冷水,啃的是乾粮,到了城镇之后立刻大吃大喝,脾胃如何受得了?”
    “有道理,家师把毕生行医经验写成一卷《药王神篇》,记载很多治病救人的法子,可惜只有病症和药方,並未研究缘由,我或许可以补足。”
    “我可以帮你。”
    “徐公子懂药理?”
    “我可以帮你製作工具。”
    “什么工具?”
    “钻研药方的工具。”徐青崖忽然问道,“毒手药王的医经秘典,显然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灵素,难道你不怕我杀人夺宝?知人知面难知心,万一我是衣冠禽兽,你岂不是吃大亏?”
    “徐公子,既然知道我是毒手药王的徒弟,为何对我这般信任?菜餚都是你做的,但米饭却是我煮的。”
    “呃————灵——————你————”
    徐青崖双眼一翻,昏昏倒下。
    茅屋外面,喝下“醍醐香”的老酒醉醺醺的臥倒,就连糖墩儿这只血脉纯正的灵鸟,此刻竟也昏睡过去。
    程灵素把徐青崖扶到床铺上,给徐青崖盖上被子,隨后披上衣服,静静坐在窗户边,不知道在等待什么。
    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忽听远处传来一阵阵惨厉的野兽嗥叫之声,洞庭湖畔多是平原,怎么会有大型狼群?
    声音渐叫渐近,夹杂著轻微的山羊的咩咩之声,还有马蹄声,显然是有人用羊引诱狼群,很快,八个黑衣人骑马践踏花圃,马屁股后面拖著羊,羊身上淌著血,后面跟著一大群野狼。
    精心培育的花圃被践踏,程灵素麵上不见半点心疼,面上表情淡定,但紧紧握住的拳头,竖起的寒毛,证明她有几分恐惧,谁特么大半夜听到野狼嚎叫不怕啊?又不是什么武林高手!
    “啪!”
    一只手轻轻搭在程灵素肩头,感受著掌心的温暖,程灵素鬆了口气,下意识解释:“他们是奔著我来的,这事与你没关係,你身上还有伤呢!”
    徐青崖笑道:“外面的花圃是我亲手浇水施肥,有我的劳动成果,你先前说的麻烦,莫非就是这些人?”
    程灵素没有说话。
    徐青崖道:“好啦!有什么委屈就说出来,我给你表演个戏法!”
    “什么戏法?”
    “猛虎逐狼!”
    徐青崖轻轻揉了揉嗓子,双目凌厉如虎眸,漆黑的夜空下,眼珠子冒出猫科动物的幽幽绿光,紧跟著,徐青崖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声猛虎咆哮!
    徐青崖修行五虎断门刀时,为了领悟虎煞之气,近距离观察老虎,从中领悟到两门绝学,一是虎眸,其次便是这门类似“狮吼功”的音波攻击。
    这些野狼在生物本能作用下,追著肥羊冲入花圃,听到虎啸声,惊骇的四散奔逃,黑衣人胯下骏马,也被惊嚇的两股颤颤,惨叫著匍匐在地上。
    “吱吱吱~~”
    四周传出一声声老鼠叫。
    一个矮小的、漆黑的、丑陋的身影出现在茅屋外面,喝道:“程灵素,快快交出《药王神篇》,否则,老子踏平你的山谷,把你绑了餵老鼠!”
    “餵老鼠?还真是魏老鼠!”
    徐青崖认出对方的身份。
    十二星相之首,鼠,魏无牙!
    十二星相是恶名昭著的盗贼,不是只有十二人,总成员超过二十,大多容貌古怪,与对应生肖极为相似。
    姿容古怪,內心扭曲!
    >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