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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紧咬不放(上)

    亨利独自眺望海洋。
    太阳从远方升起,在海面上映出一道耀眼的橙黄光斑。
    和娜塔莉发色一样,亨利忧心思虑,可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亲眼看到她的头髮?
    鱈鱼村,槽港,航线上,明明每次都感觉娜塔莉就近在咫尺,亨利却仿佛瞥到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撕裂他和娜塔莉的重逢。
    他本打算凭藉翱翔號的速度,在航行中追上那条载满货物的贸易船。
    可是,接连一个月的逆风,让翱翔號吃尽苦头。
    亨利只能下令,於海面螺旋前进。
    难道我註定抓不住娜塔莉吗?亨利沉沉嘆气,可是,我答应过馆长……
    亨利不得不用力在脸上拍了拍,以给自己打气。
    现在放弃还太早,逆风的舰船,绝对不止翱翔號一艘!
    想到这里,亨利稍微安心了一些,同时,疲倦也隨之而来。
    一整晚放哨,早就消磨了亨利的精力。
    已经成了翱翔號船长的亨利,本无需承担这个工作。
    但他有自己的盘算。
    乌鸦巢是船只上最为摇晃的落脚点,亨利离开海洋多年,待在这儿,能让亨利更快適应甲板上的节奏。
    亨利从主桅上方爬到甲板,並派其他水手接替岗位,自己则返回船长室入睡。
    关门前,他听到了其他船员的抱怨声。
    对於这些曾经与老章鱼马蒂姆一起刀尖舔血的虾米来说,才加入不久的亨利无疑是个外人。
    何况亨利还很年轻。
    因此不少人对亨利的掌权颇为不满。
    不过眼下还只是背后议论,毕竟亨利亲手斩杀马蒂姆乃是事实,他们不敢轻易在亨利面前拔刀。
    但亨利可以预见,不久便会有人开始质疑亨利的武艺。
    所以亨利亟需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
    马蒂姆的床很软,亨利很快睡著……
    “咚咚咚!”
    不知睡了多久,急促的敲门声,將亨利惊醒。
    亨利立刻跳下床,打开房门。
    门外班森一脸紧张地说:
    “头儿,有情况,后面有条船追了过来。”
    亨利马上迈开脚步,绕上侧面的斜梯,打算登上驾驶台。
    “什么船?”
    “还是那艘三桅帆船,船首有狗头雕塑,头儿,那艘船似乎追了咱们一路。”
    亨利经过掌舵的壮汉米科,来到船尾,扶著护栏眯眼眺望。
    他马上锁定了目標,那是一条米黄色的重型船,说成战舰应该更合適。
    自打他们离开槽港,时不时就会发现这条狗跟在他们的船后。
    儘管亨利多次將其甩掉,那条船却阴魂不散,总能追上来,就像是一条猎犬,只要咬住猎物便不会鬆口。
    “那应该是槽港领主派来的追兵。”
    “你说忠犬?”
    “嗯,你看那猎犬船头,不正证明了这一点吗?”
    班森的脸上立即浮现担忧:
    “头儿,那怎么办,忠犬是个恐怖的海上指挥者,被他歼灭的海盗团不计其数。”
    “自然不能应战,以轻型舰正面对战重型舰,无异於自取灭亡,”亨利宣布结论,“咱们逃!”
    忠犬固然善於追踪,但海鸥却有翅膀。
    亨利转过身,观察翱翔號上的情况。
    船员各司其职,帆布半升,桅杆顶部的骷髏旗朝西北飘扬。
    他站在米科身边,下令道:“右满舵,主帆顺七,前帆顺七。”
    旋即,便听到滑索与齿轮的琐碎声响。
    米科大喊回应:“满舵右!”
    沃尔和威尔逊也分別高声回传:
    “顺七主帆!”
    “顺七前帆!”
    声音落下,翱翔號开始右倾转向。
    等到帆船快要面向正西方时,亨利再次下达指令:
    “中舵,主帆中,前帆中,主帆全升,前帆全升。”
    又是一阵操作的声音,隨后依次传来回覆:
    “舵中!”
    “中前帆!”
    “全升主帆!”
    “全升前帆!”
    “中主帆!”
    此时,主帆和前帆都因海风吹拂而紧绷鼓起。
    翱翔號开始加速,朝著正西方航行。
    班森见状,蹙眉道:
    “头儿,西方只有无尽的海水,一旦遇上风暴,翱翔號便会迷失方位,我们都將死在船上!”
    “只有这个办法,”
    亨利来到右尾舷,指著追逐不休的战舰,
    “那条船开有桨位,逆风和无风状態下,我们不可能跑过它,所以我们总能被追上。”
    班森反驳:“但它也有帆。”
    “划桨帆船虽然灵活,但是船底很宽,所以阻力较大,在顺风满帆的情况下,更快的是我们这艘轻型船。”
    亨利平静地望向那条黄狗,眸中自信无比。
    虽然他可能是这条船上最年轻的水手,但也绝对是最有经验的海盗。
    无论是船只指挥还是接舷战斗,亨利都得心应手。
    他在海上诞生,在海上成长,他的体內流著海洋的血,他天生就是海上的王者。
    海鸥正在飞离忠犬,亨利脸上展露微笑:
    “好了,等彻底甩掉他们,我再想办法靠岸。”
    “亨利,你这个懦夫!”
    忽然的咒骂,令亨利脸上的笑容僵住。
    他看过去,说话的是沃尔。
    沃尔旁边的威尔逊,也马上说道:
    “我们都是海上的战士,我们应该与追兵接舷战斗,而非一味逃跑!”
    如果船上有反动派,那么领头羊必然是沃尔和威尔逊。
    所以他们趁机发难,亨利不算意外。
    但章鱼必须能顺应各种海流,亨利以不容质疑的语气说道:
    “那不是战斗,而是自杀,来者是忠犬的舰船,他的威名不用我多说,还是你们有谁认为自己能够战胜忠犬?”
    那两只领头羊陷入片刻沉默,隨后沃尔转换攻势:
    “如果是马蒂姆,一定会选择反击!”
    “马蒂姆已经死了,你想步他的后尘?”
    语罢,亨利握住了自己的斧柄,眼中射出一道骇人的寒芒。
    沃尔立即被震慑住了,威尔逊见状接过旗帜:
    “但也不能总当逃兵,看看你当上船长以来,都怎么带领我们的,没有任何成就,我甚至记不清上次靠岸是什么时候了。”
    事实上,自从亨利当上船长,翱翔號就未曾靠岸过。
    “洗劫槽港之后,我们遭到南岸贵族的记恨,海岸被封锁,我们无法靠岸,”
    亨利说,
    “但我不是派遣小船带上货物去港口走私了吗,並换回了优质的食物和上等的美酒。”
    威尔逊闻言,喷著口水大吼:
    “海盗可不是走私犯,我们要的是掠夺而非买卖,唯有鲜血的腥味才能安抚我们残暴的灵魂!”
    “如果你渴望腥味,我给你抓条鱼让你生吃下去,我保证从此你闻到腥味就想吐,”
    亨利抢在眾人起鬨前,把威尔逊的话噎了回去,然后举起斧子宣示,
    “都听好了,若是马蒂姆在,你们肯定不敢让任何抱怨的话,流到他的耳朵里,但你们不要忘了,马蒂姆死在了我的斧刃之下!”
    显然这番演讲,並没有说服眾人,但这群海盗还是散开了。
    亨利鬆了一口气,暂时压下了这次“抗议”。
    他当然明白,將沃尔和威尔逊这两只出头鸟打死,无疑是最简单的办法。
    但散漫自由的海盗,必然会因此被激发反抗意识,局面反倒不好控制。
    海盗世界强大就是法律,因此亨利依旧认为,儘快证明自己乃是唯一的解法。
    几天后,翱翔號已经重新靠近大陆,並航行了一段距离。
    班森找到亨利:
    “头儿,咱们快到肘骨角了,那儿是安森特大陆最南端的地方。”
    听到这个消息,亨利不禁陷入沉思。
    他只知道娜塔莉所搭乘的船只一路南下,可是抵达肘骨角后,便再无“南”这个选项。
    贸易船可能原路返回,或者朝东北方向的王都开去,甚至向东横跨焰心海。
    亨利无法判断贸易船的去向,但是,那条船很可能在肘骨角停留过,这里也许能够搜集到娜塔莉的线索。
    於是亨利决定,亲自上岸调查一番。
    亨利令人將货物搬到小船上,顺便换一些船上物资。
    隨行人员一共三位,班森,沃尔,以及威尔逊。
    之所以要带上沃尔和威尔逊,仅仅是因为亨利不想让他们留在翱翔號上。
    一旦没有亨利的监视,天知道他们会煽动其他海盗做出什么事来。
    肘骨角其实应该叫做肘骨岛,岛的形状如同肘骨,完全与安森特大陆分开。
    在岛屿与大陆之间狭窄的水域叫做,骨髓峡。
    海峡两边的沿岸,则是王国最南端的港口,骨髓港。
    四人在距离码头不远处,將小船拉到岸上搁浅,隨后扛著货物走向集市。
    抵达之后,亨利命令他们三个,负责將货物兜售,並採购一些物资。
    並悄悄叮嘱班森,监督沃尔和威尔逊。
    亨利独自来到码头,打算进行调查。
    槽港並非海路要道,尚且热闹。
    而骨髓港却是连接安森特大陆东西必经之处,此处的繁荣让亨利不禁瞠目。
    海峡两边的码头上泊满了船只,无数的货物从甲板上搬上搬下。
    港口的商贩,甚至到跳板上採购和推销,可见此处贸易发达。
    可惜亨利不是来此感受气氛的,他的表情不改严肃,思索如何才能打听到娜塔莉的消息。
    娜塔莉搭乘贸易船从槽港出发,那时翱翔號只落后一天。
    但接连的逆风,加上不断骚扰的忠犬,令海鸥浪费了不少时间。
    亨利估计,那艘贸易船应该在五天以前抵达。
    如果那条船的目的地並非骨髓港,那它必然已经出发。
    於是亨利在码头上,找到一个像是本地人的大爷,向其諮询道:
    “打扰一下,请问你记不记得,这五天有没有船只从港口出发?”
    那大爷白了亨利一眼:
    “离港?別逗了,近段时间以来,骨髓港简直被暴风雨吞噬了,而港口两头的出口布满暗礁,这种天气下船只根本无法离开,所以近来港口船只进不出。你瞧,所以才会形成眼下船满为患的局面,也就今天,天气终於转晴。”
    听完这段描述,亨利心中大喜。
    也就是说,娜塔莉可能还逗留在此!!
    亨利向对方道谢,急忙在码头上奔走,想要找到娜塔莉的身影。
    可惜,他不知道那艘船的外貌,否则他的搜寻会轻鬆不少,毕竟找船可比找人容易。
    就在这时,亨利不小心瞥到了一条停泊在前方的大船,瞬间心头一颤。
    那条米黄色的战舰,船头是狗首雕像。
    忠犬已经抵达了骨髓港!
    真是个可怕的敌人,竟然能够预判翱翔號的动向,好在亨利没有贸然將帆船开入港口。
    骨髓港狭长,一旦深入,遭到袭击后便难以及时抽身,恐怕难免一战。
    此处必然还有本地贵族的战舰,假如开战,后果不堪设想!
    “小子,你似乎在盯著那艘战舰看!”
    亨利正在暗自庆幸,忽然的一声的呵斥,却险些將他嚇得魂飞魄散。
    他急忙扭过头,望向对他说话的那名男士。
    此人面容严肃,身姿挺拔,器宇不凡,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身著一套橄欖色的盔甲,披风隨海风飞扬,右手轻轻搭在腰间大剑的柄头上。
    此人身后还跟著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亨利便知其必然是名爵士,至少是骑士。
    亨利的大脑飞速运转,立即断明眼下局面,当务之急,绝对不能被眼前之人怀疑。
    首先不能说谎:
    “是的,小人在看。”
    “你为什么要盯著它?”
    “它实在太气派了,回过神来,我就已经在看了。”
    爵士眯著眼,显然在思考亨利这番话的可信度。
    少顷,爵士开口:
    “你是什么人?”
    此人多疑,亨利心想,但似乎不是衝动之人,能够沟通。
    於是亨利回答:
    “码头的脚夫,老爷。”
    “工钱怎么算?”
    亨利愣了一瞬,隨后回答:
    “一趟三小银又五十铜幣。”
    听完亨利的回答后,爵士又沉默片刻,隨后带人离开,並留下一句忠告:
    “老实干活,走歪门邪道,只是自取灭亡。”
    亨利不禁鬆了一口气,留在图书馆的那六年里,他没少在码头打工,所以才对脚夫的行情非常清楚。
    望著对方离开的背影,亨利嘴角微勾。
    那番良言,对於重新当上海盗的亨利来说,已经为时过晚。
    不过这名爵士绝非泛泛之辈,从几句交谈之中,亨利便能够感受到此人身上散发的非凡气质。
    此人出没在那条狗头舰边上,莫非,他就是忠犬休伯特·佩顿?
    假设这是真相,那还真是个令人生畏的男人。
    亨利收回心思,打算继续搜寻娜塔莉的踪跡。
    码头上摩肩接踵,要在密集的人流中寻找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实在不大容易。
    如果娜塔莉跟隨那条贸易船在骨髓港逗留了多日,她是否会跟当地的同龄人打成一片呢?
    可能性很大,槽港上发生的事情就是个直接的例子。
    於是,亨利决定找几个小孩打听一番。
    忽然,亨利的目光扫到一群在木箱上坐著的人。
    那几人一边拉閒散闷,一边剥著青山柑吃。
    亨利猛然记起,青山柑,正是从槽港出口的特色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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