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寻踪觅跡
纽约,布鲁克林区。陈哲回来的时候,或许是和曼哈顿地域的差別,天气重又下回了细雨,窗玻璃上雨珠划成一条条曲线。
“这雨说下就下。”
杰姆尼在客厅里抱怨:“我们还叫修门的来吗?”
“值得我一进来就唱衰么。”
陈哲也是一阵牙酸,美利坚这里不管你被追杀还是什么,在公寓里损坏的东西一经发现,就得照价赔偿。
对於他这种每个月花八百刀缴房租的人,这个费用肯定承担不起。
其实陈哲也可以选择一走了之,但是考虑到房东有可能小心眼以至於把自己这么告上法庭,就没了这个念头。
“找本地的装修公司上个门?”杰姆尼又拋出一个解决方法。
“可以,但是咱俩得一起掏钱。”
陈哲说。
“为什么?”
“这三个人为什么能找到这里,你心里没点数吗?”陈哲反问。
杰姆尼顿时没了话说。
陈哲暂时把这件事情搁置在一边,也不顾杰姆尼在旁看著,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电脑,接著就轻车熟路地在社工库里找到了自己的个人资料。
望著陈哲的签证以及上面的正脸照片,杰姆尼顿时大受震撼。
“wait,what?等等,陈,你把你自己开盒了?”
“是啊,因为我要刪除自己的行程。”陈哲说得倒是很轻鬆。
陈哲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
社工库里掛著他的信息。
姓名、照片、签证状態、最近三十天的位置记录。
这东西,自然不是官方资料库,而是那些搞数据倒卖的灰產攒的,用爬虫从各种公开渠道抓下来,打包卖给需要的人。
位置记录里列著一串地名。
威廉斯堡斯科特街173號、幸运panda快餐店、长岛商学院、罗德里格斯家、pier 57。
全是最近一个月去过的地方。
陈哲没犹豫,点进每一条记录,右键,刪除。
“真不愧是资讯时代啊。”
陈哲喃喃自语,都说资讯时代里没有秘密,这下看来还真是。
他坐地铁的时候用了手机扫描,结果就直接把他的行踪暴露无遗,如果不是他稍微有点计算机技术,恐怕这些信息被有心之人盗用就是分分钟的事。
三十秒,位置记录清空。
然后他点开照片那一栏。他的签证照还掛在那里,正脸,白底,表情僵硬。
陈哲思索了一会儿,为了避免別人起疑,还是留了下来。
最后是关联信息。他的手机號、邮箱、paypal帐號、github用户名,一条一条往下翻。他把github和邮箱解绑,把手机號换成虚擬號,把paypal设为私密。
二十分钟后,页面刷新。
看著儼然成了一个只剩下名字的空壳,陈哲方才长舒一口气,关上了电脑。
杰姆尼似乎在刚才等待的过程中就已经把目光收回去了,这会儿正百无聊赖地玩著手机,手机里传出tiktok短视频的音乐。
见到陈哲合上电脑,方才把目光放了下来。
“你刚刚乾了什么?”
“什么也没干,要不要我把你也开了?”陈哲打趣地说。
“那还是算了吧,老兄。”
杰姆尼摆了摆手,苦著个脸,他可不想看到自己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满天乱飞。
……
不久,杰姆尼就回了房间,整个客厅里只剩下了陈哲一个人。
陈哲在手机上利用相同的办法,登上了网址,开始找寻起昨天入室抢劫的那三个人的信息。
这种事,在手机上也是可以做的,毕竟和电脑软体不同,这些东西不怎么占內存,考验的仅仅是技术
陈哲当然不可能检查一下这几个人的手机就算作无事发生了,这几个人拦路抢劫,说不准手机也不是他们的,所以从安全起见,陈哲就利用这么一条渠道查验这些人到底什么来头!
伴隨著界面展开,三个人的头像和姓名也渐渐出现在面前。
陈哲盯著屏幕上的三条信息,手指在触控板上慢慢滑动。
第一个人,马库斯·威廉士,23岁,布鲁克林本地人,有三次盗窃前科,一次袭警记录,上次出狱是八个月前。
第二个人,德肖恩·布朗,25岁,皇后区出身,两次抢劫前科,一次非法持枪,目前处於假释期。
第三个人,查克·戴维斯,22岁,住址不详,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犯罪记录。
三条记录並排躺在屏幕上。
“都是犯罪老资歷啊。”陈哲点开他们的位置歷史。
陈哲知道自己现在这么做也在犯罪,因而只是感慨而没有义愤填膺,不过考虑到目的不同,他没有什么愧疚感。
他一条一条往下翻。
首先这第一人马库斯的位置记录很散乱,便利店、快餐店、某处公寓楼、地铁站、公园长椅。没有规律,没有重点,和一个homeless流浪汉没有区別。
德肖恩的位置记录也差不多。不同的是他经常出现在皇后区某条街上的几家店铺,可能是熟人开的,也可能只是常去的店。
查克的位置记录……
陈哲的眼神微眯。
查克的位置记录有明显断档,有些日子完全没有记录,有些日子突然出现在某个地方,然后消失,然后再出现,这不是手机没电或者关机——这是他把手机扔在家里,或者乾脆不带手机。
当然,这倒也不是什么要紧的证据,这几个人现在应该都在看守所里了,从这方面入手顶多是稍微罪加一筹罢了。
但有意思的是,每隔几周,这三条轨跡会交匯一次。
每个月第三个周五,晚上八点到十一点之间,三个人的位置记录会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布鲁克林区,具体地址是“福斯特街47號”。
陈哲把这个地址记下来。
然后他继续往下翻,想看看这三个人平时还跟谁有交集。
翻了几分钟,他发现了另一个有意思的东西。
马库斯和德肖恩的位置记录里,偶尔会出现同一个地点——不是福斯特街47號,是另一个地方,在东威廉斯堡,靠近河边的一片旧厂房区。那里有几家改装过的livehouse,地下乐队演出用的。
……
“我丈夫不知道从哪听来的消息,”玛尔塔太太的声音压得更低了,“说那帮黑人不是普通的帮派,是给他干活的。那个停车场也不是隨机选的地方——他们在那附近有个实验室。”
……
“丹尼斯有个实验室……”
陈哲看著最后三个人共同行踪圈点出来的地址,若有所思。
就在杰姆尼的地下乐队演出地址附近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