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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白天是忠犬,晚上是孤狼

    夜深人静。
    月光透过木窗的缝隙,斑驳地洒在新打的床头上。
    姜棉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咂了咂嘴,睡得极其香甜。
    白天监工了一整天,哪怕全程躺著,对姜棉这条咸鱼而言也是项体力活。
    此刻她呼吸匀称,脸颊泛著一层暖呼呼的粉晕。
    陆廷侧躺在她身边,高大的身躯將夜晚的寒气挡得严严实实。
    他伸出粗糙的大手,小心地拨开姜棉额前的碎发,又仔细地掖好被角,生怕漏进一丝寒气扰了她的甜梦。
    男人盯著那张安稳娇憨的睡顏看了半晌。
    直到他重新抬起头,那双原本盛满暖意的眸子,温度寸寸褪去。
    最后只剩下一片沉寂的冰原。
    他没发出任何声音,如同一只狸猫般悄无声息地掀开被子,翻身下床。
    双脚踩在粗糙的石板地面上,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陆廷抓起搭在木椅背上的深色粗布褂子,利落地套在身上。
    手指快速扣紧身前的布扣。
    临出门前,他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安睡的姜棉。
    这才拉开那扇几经风雨,现在抹了桐油、几乎不会发出声响的木门。
    门外,寒风如刀。
    一脚踏出,男人的气场判若两人。
    如果说白天在姜棉身边,他是一头被驯服的忠犬。
    那么现在站在这深秋的寒风里,他就是一头嗅到了血腥味、准备將猎物撕碎的孤狼。
    茅草屋外的阴影处,传来一阵细微的踩踏声。
    三个瘦猴一样的黑影从墙根底下一步步挪了出来。
    带头的正是二狗子,身后跟著猴子和石头。
    这三个半大小子是红星大队最机灵的孩子,平时没人管,自从姜棉给他们派了活,这三个小子就把陆廷家当成了天王老子。
    半夜的山风透著湿冷的寒气。
    他们三个只穿著单薄发硬的破棉袄,冻得直搓手跺脚。
    可即便这样,三个少年的眼睛里此刻全都闪烁著兴奋和崇拜的光 。
    “哥!”二狗子压著嗓门,往前凑了两步。
    陆廷点点头,停在屋檐的背光处,“怎么样?”
    二狗子咽了一口唾沫,语气急切中透著表功的激动。
    “隔壁团结大队那几个二流子,我们已经盯了他们好几天了!”
    “这几个王八犊子,白天在咱们村口那片空地晃悠,装作看挖地基凑热闹。”
    “可一到天黑,他们就偷偷摸摸往咱们后山这边凑。”
    “他们自以为没人知道,其实走哪条路,在哪儿撒尿,我们都摸清了。”
    “他们已经探清了直接通往后山那条小路,应该是准备对大棚动手。”
    旁边那个叫“猴子”的瘦弱少年吸了吸鼻子,赶紧跟著开口。
    “廷哥!我今天下午在老槐树最顶上的树杈子里,亲耳听见了一些消息。”
    猴子攥著拳头,因为激动声音有些发抖。
    “团结大队那个带头的二流子今天拿到了一张大团结!”
    “我听他跟手下人吹牛,说刘缺德发话了,只要他们今晚摸黑进后山把咱们的菌菇大棚全给挑了,回头还有五十块钱的大赏!”
    刘缺德。
    听到这个名字,陆廷唇线紧绷,眸光骤然沉凝。
    自己还没空去找他的麻烦,他动作倒是挺快。
    敢动姜棉的摇钱树,那就是在刨他陆廷的命根子。
    男人听完这些匯报,脸上没有任何慌张或暴怒的神情。
    他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没变,只是淡淡地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嗯。”
    陆廷伸手摸向粗布褂子的兜里,掏出几颗白天没发完的大白兔奶糖。
    他手腕一翻,递到三个少年面前。
    “大半夜的,大家辛苦了。”陆廷的声音很低,却带著一股让人安心的沉稳。
    “大家先分著吃了,暖暖身子。”
    在这缺衣少食的80年代,大白兔奶糖对这些村里泥腿子出身的半大小子来说,那简直就是过年都求不到的稀罕宝贝。
    二狗子还好,另外两个少年手忙脚乱地接过糖,眼珠子亮得嚇人。
    “谢谢陆哥!”三个少年攥紧了奶糖,胸脯挺得老高。
    陆廷没有多余的废话。
    他的目光越过三个少年,直直刺向村子背后那片连绵起伏的后山。
    “既然他们这么喜欢咱们的后山,这么想大半夜来逛逛。”
    “那就给他们留个终身难忘的教训,让他们永远记住这个地方。”
    二狗子一听这话,浑身一个激灵,耳朵立马竖了起来。
    “二狗子。”陆廷沉声下达指令。
    “你现在带猴子和石头去灶屋后面,白天张婶他们杀鱼清理出来的那些鱼鳃、內臟,还有熬油剩下没捨得扔的那些焦底子油渣,全部给我找哥麻袋装起来。”
    陆廷抬手,指向远处一个模糊的山头轮廓。
    “装好之后,你们顺著后山那条小路往上走。”
    “你在麻袋底下捅个窟窿,就那么拖著走,让那股腥臭味儿漏一路。”
    “一直拖到野猪岭下风口那片空地,然后把剩下的全倒了。”
    “干完活立马下山,不准回头,不准停留。”
    这番话说完,让三个少年愣在了原地。
    二狗子毕竟年纪大些,脑瓜子转得快。
    他把陆廷说的路线和那些东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脸色刷地一下就白了。
    野猪岭。
    那地方,別说普通村民,就是村里最好的老猎户都不敢轻易靠近。
    那里的野猪出了名的又多又凶。
    几年前,有个汉子就是在那附近砍柴,结果被一头三百多斤的公野猪当场拱穿了肚子,肠子掛了一树杈。
    野猪的视力差,但嗅觉比狗还灵。
    鱼腥味加上浓烈的猪油渣味,在下风口一吹……
    整个野猪岭的畜生怕是都要疯!
    二狗子牙齿打了个寒颤,声音都结巴了。
    “哥……你……你是想,用这些杂碎引那些野猪下山?这万一它们衝进大棚……”
    “不。”陆廷打断了他,低沉的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极其平静。
    他脸上扯出一个森然的冷笑,“那些畜生没那么大的胆子衝进有人味的村子。”
    “我只是在那条路上设个席。”
    “去吧,按我说的做。”
    “客人大老远摸黑上山,咱们总得找些『本地山货』,好好招待招待他们。”
    一阵夜风颳过,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二狗子三人听明白了这话里的狠辣。
    用野猪群去对付那几个只敢在村里逞凶斗狠的二流子。
    这根本不是敲打一下他们,这是要命的借刀杀人。
    在这样野蛮的年代,几个二流子要是碰上发疯的野猪群,残了废了那都是山里出的意外。
    连公安都不会多管閒事到去查野猪为什么会发疯。
    狠。
    太狠了。
    猴子和石头嚇得缩了缩脖子,但二狗子眼里的崇拜却更加狂热了。
    在这穷乡僻壤,只有跟著比恶人更狠的大哥,才能站稳脚跟。
    “明白!哥你就瞧好吧,我们保证把味儿引得足足的!”
    二狗子一咬牙,带著两个兄弟转身就往灶屋方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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