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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玄幻小说 > 从猎魔人开始的诸天奇旅 > 第25章 你们的命没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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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你们的命没区別

    剿匪军队临行前,萨尔照例和兰伯特吵了一架。
    內容无非是前者要求后者:约束军队,別做土匪行径。
    后者回復前者:你算个屁!我叔叔才是市长!
    不欢而散后,萨尔继续巡逻,兰伯特骑著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的上路了。
    才刚出城没多远,队伍就散成一团,別说行军队列了,有些混混甚至嫌罩袍捂在身上太热,半撕半拽的脱下罩衣,挑在枪尖上,露出罩衣下的明亮板甲。
    几个关係近的小弟乾脆脱离队伍,用一种极不专业的架势把战马夹在中间。
    要是有个善於带兵打仗的將领在此,一定会被气的吐血三升。
    步兵將领骑马既是为了开拓视野,也是为了方便遭遇危险时快速跑路,可兰伯特被小弟夹在中间,跟活靶子一样。
    再看其他兵士勾肩搭背的样子,哪里像是要出门剿匪的军队,更像是一群要出门喝酒的狐朋狗友。
    兰伯特不以此为辱,反以为荣,骑在马上大声道:“萨尔算个什么东西,小小的城卫军队长,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旁边小弟跟著附和:“没错,没错。”
    “他那个当市长的老子都死了几年了,还以为自己是人敬人怕的公子哥呢!”
    “要不是大哥你拦著,我早就找个由头把他弄死了。”
    “每天绷著个脸,跟所有人都欠他克朗一样,还是大哥好啊。”
    被小弟们吹捧的太过开心,兰伯特已然飘飘欲仙,只觉得屁股下的马鞍都软成了棉花。
    ……
    一口气行军小半天,整支队伍除了骑马的主將,其他人早就疲惫不堪,出城前的“雄心壮志”,这会儿泄的乾乾净净。
    兵痞们不是抱怨腿疼脚疼,就是抱怨天气不好。
    兰伯特也没好到哪去,平日里他骑得最多的是妓馆中的姑娘,在马上坐了半天,大腿磨的生疼,要不是在乎面子,已经和小弟们一样哎哟哎哟的呻吟起来。
    最终,行军三小时的队伍正式在路边扎营。
    说是扎营,其实就是一群人从补给马车里掏出几张毯子铺在路边草地上,再插上两桿牛堡的旗帜。
    没有探路斥候,没有巡逻队……就那么明目张胆的躺在路边,喝啤酒吃乾粮。
    两个嫌弃盔甲太重的傢伙,甚至把上身甲脱了,扔进马车里,身上披了张罩袍应付了事,也不知道这层棉袍是能挡住弓箭,还是能架住刀枪。
    其实队伍中有一半是被市长收买的老兵,用来保护侄子,以防真遇上土匪,但他们根本不敢违抗兰伯特的命令。
    有一个老兵想要出声建议,却被朋友拦住,在耳边悄声嘀咕。
    “別说话,你真以为他们是去剿匪的?那就是个捞钱的藉口,咱们老老实实跟著,保护好市长的侄子,只要他没事就行。”
    於是,老兵们也有样学样的绕著兰伯特开始修整。
    看到这一幕,树林中的李德嘴角直抽抽。
    “真踏马一群人才,照这个行军速度怕是两天都到不了驮马领。”
    也幸亏他中途醒悟,万一这群兵痞半路出事,被怪物截胡了,他谋划的再细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乾脆就在剿匪军队前方不远处开路。
    他在前面悄悄解决了十几只怪物,等了半天不见有人跟上,沿著道路策马一看。
    娘希匹!这群痞子居然扎营修整了!
    合著他是来当保姆的?!
    好在,一群兵痞还在惦记驮马领的油水,躺了两小时,就纷纷起身再次前进。
    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牛堡的支援终於抵达了他们心心念念的驮马领。
    认路的兵痞指著远处,高兴大喊。
    “老大!前面就是驮马领了!”
    “终於到了。”兰伯特摸著大腿齜牙咧嘴,“兄弟们,到地方先去酒馆喝一杯,再去找那个狗屁领主榨一笔赏钱!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让这群贱民知道什么才叫『剿匪』!”
    “还是跟著老大混好啊,什么狗屁的萨尔,就知道妨碍咱们兄弟找乐子。”
    几个痞子在一旁起鬨。
    兰伯特意气风发道:“哈哈!那小子没几天好蹦噠了,等我这次剿匪回来,我叔叔自然会为咱们敘功,到时候想个办法让他滚蛋,我做队长,你们都是巡逻队的头头。”
    “老大英明!”
    “嗯。”
    “老大厉害!”
    “嗯。”
    “老大威武!”
    “嗯。”
    “老大煞笔!”
    “嗯…嗯?”
    本来小弟们夸一句,他就嗯一声,结果耳边突然传来一声辱骂,他都没反应过来,就点头了。
    回过神来后,当即大怒:“哪个混蛋说的?”
    “你爷爷我说的!”
    话音落下的同时,一道黑影从路旁的树林中衝出,眨眼间就扎进了队伍中。
    噌!
    长剑出鞘的锐鸣声炸响。
    几乎是同一时间,明黄色的剑光一闪而过,两颗大好头颅落地。
    腥臭的血液犹如小喷泉般,从断颈处冲天而起。
    直到血液滴在脸上,这群人才反应过来,他们被袭击了!
    常年欺男霸女,混混们有些气势,队友死后,士气没有立即崩溃,而是举起武器就要反击。
    散乱的队伍不成型制,盾手散在队伍后面,长枪手顶在前面,將领更是连指挥都忘了。
    老兵们下意识的挡在兰伯特的马匹前,刀盾在前,长枪在后,还有一个使把大锤的士兵杵著武器站在中间,视线死死锁定包围圈中的敌人。
    “死!”
    某位兵痞率先出声,举起扛在肩上的长枪向下劈砸,其余痞子纷纷跟上,长枪或直刺,或下砸,靠著人数优势居然打出了一点气势。
    被围在中间的猎魔人反倒笑了一声。
    “嗤…”
    声音虽轻,但掩盖不了其中包含的轻视。
    长枪的威慑力在距离,几个痞子一没有盾手配合组成枪阵,二没有甩枪花迷惑视线,就这么直挺挺的或劈或刺。
    对手是普通人时,还能有点用处,但此时他们的对手是猎魔人,心狠手辣的那种。
    李德侧向旋身躲过直刺,钢剑高高架起,挡在长枪中段。
    崩…木桿砸在剑刃上,应声而断。
    劈枪的痞子瞪大眼睛,还不等他说些什么,李德再次旋身,钢剑横扫,又是一颗脑袋高高飞起。
    老兵们纷纷咽起唾沫,握著武器的手上有些滑腻。
    其中某位老兵突然开口:“猎魔人?!”
    他认出了两把长剑和那身甲冑。
    李德快速回头瞥了他一眼,不管不顾的继续杀戮。
    钢剑在身边灵活飞舞,不是磕飞枪尖,就是斩断枪桿,剩余的七个兵痞,围著猎魔人喊打喊杀十几秒,半点伤害没打出来不说,还被抓住机会反杀三个。
    马上的兰伯特终於反应过来:“是你!”
    “该死的杂碎!快停下来,我们不是敌人!我叔叔是牛堡市长,他还给你发过赏钱呢!”
    傻孩子还以为这里是牛堡,搬出后台就有用。
    却不料猎魔人无动於衷,猛然间转守为攻,旋身时不再防御,明黄的剑光砍人如杀鸡,顺势把绕在周围的兵痞们杀了个乾净。
    咕嘟。
    兰伯特觉得自己嘴巴有点干,被那双金色猫眼注视时,他甚至没有勇气握住剑柄,转而拍马就跑!
    李德吹了声口哨,早早等候的煤球猛地从路旁斜刺杀出,结结实实的撞在逃跑的战马身上。
    吁恢恢……
    失去平衡的战马哀鸣倒地。
    兰伯特被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等眩晕感消退,大腿上就传来一阵直入骨髓的刺痛,那是股骨被马匹压断后导致的。
    “啊!救我!”
    然而,没人去救他,仅剩的几个老兵正目不转睛的盯著猎魔人,汗水流进眼睛都不敢眨眼。
    颇有气势的带头老兵拎起战锤,脸色铁青:“看来没法和谈了?”
    “这话你还是跟那些被他害死的人说吧,现在你能选的只有——被我杀死,亦或自杀。”
    动作轻盈向舞了个剑花,甩掉剑身上沾染的血跡后,李德露出笑脸:“我推荐你选择前者,自我了结很难,而我的剑很快。”
    老兵不死心,继续开口:“他有爵位,他叔叔是市长…”
    “打住。”
    李德打断对话,“我不想跟你爭辩什么贱民的命不是命,贵族的命值千金之类的话题。”
    “在我这,他的命、你们的命和平民的命,没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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