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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小说 > 八零毛国当倒爷,我为国家换飞机 > 第254章 婚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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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婚礼1

    1993年5月23日,农历四月初三,星期日,天气晴。
    宜嫁娶,出行,祭祀……
    周胜男在陆明远三十岁生日这天,终於嫁给了他。
    两人的婚礼是在帝都办的,反正有很多地方可以住,就当顺便来旅游了。
    婚礼是在帝都最大的酒店举行的,大厅里所有的布置,都是沈家找人做的。
    据说为了能把整个大厅里都摆满鲜花,沈明月提前三个月就將预定了帝都所有的暖房。
    而周胜男身上的那件婚纱,则是特意请了国外的设计师量身定做。
    敬酒服的旗袍,还有接亲的喜服都是找绣工最好的老师傅,一针一线绣出来的。
    主打就是让周胜男成为最美的新娘子。
    经过商討,周胜男是在沈家出阁的。
    之前温嶠还过来说过,可以让周胜男在温家出嫁。
    结果被陆明远一票否决。
    开玩笑,温嶠现在还对自家老婆贼心不死,让胜男从温家出嫁。
    那不是狼入羊口……不对,是耗子给猫拜年,没安好心么。
    周胜男看陆明远都要语无伦次了,笑著婉拒。
    “谢谢你的好心,不过我要是从温家出嫁,估计温老爷子和常叔叔会心臟受不了吧!”
    如今的周胜男已经是很多家族仰望的存在。
    也说明很多人之前的蔑视,是有多么愚蠢。
    常胜如今都不敢面对周胜男,他总想回到以前,狠狠扇歪当初自己的嘴。
    当初他看不上周胜男的出身,如今……她给国家买过生產线,给川蜀航空买过飞机。
    她的资產遍布全国,是种花家和大毛国有名的跨国商人。
    因为今天的婚礼,好多毛熊国的人都专门坐飞机过来参加。
    周胜男也是大气,直接包了这个酒店,让朋友们在这里住著。
    维克多夫妻加上他的四个小羊肉串儿子;
    伊万兄弟俩;
    谢尔盖和他的家人们,毛雪峰也罕见回国;
    甚至连之前被周胜男抓过来的弗拉基米尔都带著家族的人过来。
    更別提国內的各行各业的朋友,全都聚集在这个酒店里。
    简直就是一场別开生面的跨界交流会。
    “少爷,您今天真的要去参加婚礼么?”
    常胜开著车,从后视镜里看向温嶠。
    今天他穿著剪裁得体的西装,戴了一个金丝边的眼镜。
    浑身书香气息配合眼底一闪而过的忧伤。
    听著常胜的话,温嶠轻轻勾唇。
    “我当然要去,”温嶠望向周胜男所在的方向“既然娶她的不能是我,起码能看她出嫁。”
    温嶠本来想笑的,可是却怎么都笑不出来。
    闭上眼睛,想著当年自己被周胜男救下后的画面。
    那种平静的,偶尔带著疯癲……
    是他这辈子循规蹈矩里,唯一的一些出格。
    周胜男將他拋向天空,那时的阳光,他能记好久。
    车子没有去酒店,而是直接去了沈家。
    今天的沈家可以说是热闹非凡,所有的规格都是按沈明月结婚来制定的。
    所有人都动起来,沈家的各位主人,更是穿戴一新,接待各路宾客。
    沈振兴好久没看到沈家如此热闹,笑脸就没下去过。
    周胜男所在的客院,是最热闹的。
    周家人连带著亲戚们,韩守业还有家里的合作伙伴们也都在。
    他们作为娘家人,看著周胜男打扮得像红玫瑰一样,都觉得眼眶发热。
    “哎,时间真快啊,老板竟然都要结婚了。
    我咋就觉得像自己嫁闺女似的,心里难受呢?”
    韩守业站在门口,看著周胜男笑顏如花地和大家聊天,脑子里都是当年她笑呵呵要找自己买衣服的样子。
    谁能想到,那么一个有些木訥的小姑娘,就变成享誉全国的大老板。
    因为有她,连带家乡的经济都得到了发展。
    尤其是镇上的居民们,收入直线上升,提起周胜男,谁不竖起大拇指。
    “是啊,真快啊。”
    吕正良也表情恍惚,似乎看到那个把自己救了的小姑娘。
    “呜呜呜,胜男,你真好看……我结婚也要这么好看。”
    沈明月早上三点就起来陪著周胜男化妆,接待宾客。
    看著她这么好看,就要嫁给陆明远那个狗男人,心里无数次骂自己三个哥哥。
    都是废物,这么多男人,都拢不住胜男的心。
    但更多的,是身为闺蜜,对周胜男出嫁的不捨得。
    周胜男给沈明月擦著眼泪,眼底瀰漫著幸福的光晕。
    “你放心,等你结婚,婚礼我来操办,绝对成为世纪婚礼!”
    沈明月吸了吸鼻子,看著这么好看的闺蜜,又想哭了。
    “我为什么不是男人,不然我也能娶你的啊!
    啊!!!”
    沈明月还想哭,却被宋巧珍塞了一个饺子。
    猪肉白菜馅的,又香又鲜,咬破饺子皮后,满口爆汁。
    沈明月瞬间就不哭了,张嘴像只小鸟似的,等著宋巧珍投餵。
    她甚至学著周胜男叫宋巧珍妈。
    “妈,我也要,给你二女儿也餵一口吧。”
    宋巧珍本来看著女儿要出嫁,心里又欣慰又难过。
    结果沈明月这么一闹,反而冲淡了很多愁绪。
    就在大家都来和周胜男打招呼,讚嘆她的美貌时,院外传来噼里啪啦鞭炮的声音。
    这预示著新郎来了。
    陆明远穿著何鸿生送的手工西装,带著唐晓文,毛雪峰,伊万,还有阿纳托利走了进来。
    没错,阿纳托利竟然混进了伴郎团队里。
    陆明远一开始坚决否决,自己娶媳妇,让情敌当伴郎像什么话。
    但是阿纳托利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陆明远刚要拒绝,就被周胜男抓住嘴筒子。
    “他当伴郎而已,又不是新郎,你怕啥?
    我还能跟他跑了么?但是……这个好处,可不多见啊宝贝儿!”
    周胜男一句宝贝,让陆明远彻底失聪。
    什么都听不见,只有那句宝贝在脑子里反覆循环播放。
    別说让阿纳托利当伴郎,就是当牛郎都行!
    隨著陆明远到来,院子里一下子就更热闹起来。
    堵门的堵门,討红包的討红包,所有人都参与到这份喜气之中。
    不过大家都很有分寸,热闹热闹,就放他们进来了。
    陆明远和周胜男在结婚前三天,就不让见面了。
    这三天,他等的是抓耳挠腮,如今终於能娶到媳妇了,几乎是跑地衝进周胜男的闺房。
    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身红色套装的这周胜男。
    心臟恨不得都要跳出来,比他叫老婆先到的,是他的眼泪。
    “呜呜呜,媳妇儿,你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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