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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那个狗东西,眼神怎么跟考了研似的?

    半夜的街道,寂静得像刚被灭霸打过响指。
    林默手里捏著那瓶刚买的“闪亮滴眼液”,仰头往眼睛里滋了两滴。冰凉的液体顺著眼角滑落,稍微冲淡了刚才被“粉色魔法少女”强姦视网膜的灼烧感。
    “这操蛋的世界……”
    他一边揉著眼睛,一边拖著沉重的步伐往出租屋挪。脑子里还在回放刚才那一幕——那个梦中的妹妹墨清璇,现在穿著蕾丝蓬蓬裙,挥舞著塑料棒子喊“代表月亮”。
    这就像是看到秦始皇在跳广场舞,或者伏地魔在直播带货卖口红。
    那种违和感,让林默甚至开始怀念起那个动不动就要“清算”他的陆万钧了。至少他打架是用雷劈,而不是用尷尬死这种精神攻击。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觉得我也该去掛个精神科。”
    林默嘆了口气,路过一个昏暗的巷口。
    就在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难道又是那种沥青怪?
    林默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眼药水瓶子。这是他目前唯一的远程投掷武器。
    他眯起眼睛,借著昏黄的路灯光线,朝巷子深处看去。
    没有触手,没有黑泥,也没有粉色的光污染。
    只有一个垃圾桶,和一条正在翻垃圾的……狗?
    那是一条边牧,身上沾了不少灰尘,看起来流浪有一阵子了。
    但让林默停下脚步的,不是这条狗的品种,而是它的……气质。
    是的,气质。
    你见过一条狗翻垃圾桶翻出了“考古现场发掘”的严谨感吗?
    这条狗没有像普通野狗那样胡乱撕咬垃圾袋,搞得满地狼藉。它正用一只前爪,极其精准、极其优雅地挑开一个外卖袋的结。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它拆的不是剩饭,而是一颗隨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打开袋子后,它並没有急著吃。
    它先是低下头,凑近闻了闻,然后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如果狗有眉毛,此刻一定是紧锁的),仿佛在说:“这红烧肉糖色炒老了,而且用了劣质酱油。”
    接著,它伸出爪子,把里面的肥肉精准地剔除,只留下了瘦肉,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始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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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口都咀嚼三十下,不吧唧嘴,不护食,甚至吃完后还用旁边的废纸擦了擦嘴。
    “……”
    林默站在巷口,看得目瞪口呆。
    这特么是狗?这简直就是披著狗皮的米其林三星美食品鑑家!
    似乎是察觉到了林默的视线,那条狗猛地停下动作,转过头来。
    一人一狗,隔著五米的距离,在深夜的寒风中对视。
    林默发誓,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充满“智慧”和“鄙视”的眼神。
    那双狗眼,深邃、冷静、理智,带著一种看透世俗的淡漠。它看著林默,就像是在看一个智商欠费的灵长类动物。
    紧接著,那条狗做了一个让林默头皮发麻的动作。
    它下意识地抬起右前爪,往自己的鼻樑位置推了一下。
    虽然那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但这个动作……这个推眼镜的动作……
    轰!
    林默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一道惊雷。
    记忆的闸门被粗暴地撞开。
    那个在九天学府的宿舍里,永远坐在角落里看书的男人。
    那个神州万域联盟特勤局最年轻的局长。
    那个算无遗策、腹黑毒舌、智商高到让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是草履虫的傢伙。
    牧歌。
    林默的大学室友,也是他曾经最得力的军师。
    哪怕是在面对巫术联盟围攻的时候,牧歌也是这副死样子
    林默死死盯著那条狗。
    那条狗也死死盯著林默。
    几秒钟后,狗嘆了口气。
    是的,它嘆气了!
    那种“这届人类真难带”的无奈感,简直要从它的鼻孔里喷出来了!
    “臥槽……”
    林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往前走了两步,试探性地喊了一声:“……老牧?”
    狗身一僵。
    它眼中的淡漠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为“震惊”和“你特么在逗我”的复杂情绪。
    它上下打量著林默,似乎在確认这个一身穷酸味、眼圈黑得像熊猫的社畜,到底是不是它记忆中那个杀伐果断的墨尘。
    林默看著它的反应,心里已经有了八成把握。
    “真的是你?”林默嘴角疯狂上扬,一种久违的恶趣味涌上心头,“牧大局长?神州智脑?你怎么混成这副狗样了?”
    狗:“……”
    如果眼神能杀人,林默现在已经被凌迟处死了。
    狗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转过身,留给林默一个高冷的屁股,准备离开。
    它似乎不想承认自己现在的身份,或者说,它觉得跟这个看起来脑子不太好使的人类相认,是一件很丟份的事情。
    “別走啊!”
    林默几步衝上去,拦住了狗的去路。
    “相逢即是缘,你看你现在,混得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还要翻垃圾桶。”林默蹲下身,从兜里掏出一根刚才在便利店买的、本来准备当明天早饭的火腿肠。
    “来,叫声大哥,这根淀粉含量高达60%的极品火腿肠就是你的了。”
    狗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根火腿肠。
    它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
    仿佛在说:这种充满了防腐剂和亚硝酸盐的垃圾食品,你也配拿来侮辱我的智商?
    它抬起头,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著林默,然后抬起爪子,在地上划拉了两下。
    林默凑过去一看。
    虽然是在水泥地上用爪子划的,痕跡很浅,但他还是勉强辨认出了那是一个……数学公式?
    傅立叶变换?
    “……”
    林默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降维打击。
    一条狗,在深夜的街头,对著一个社畜,写傅立叶变换。
    这个世界果然还是毁灭吧。
    “行行行,我知道你是学霸,你是精英。”林默无奈地撕开火腿肠的包装,“但学霸也要吃饭吧?你看你瘦得,肋骨都快戳破皮了。这要是让以前那些被你算计得倾家荡產的魔修看见,不得笑掉大牙?”
    听到“魔修”两个字,狗的眼神稍微柔和了一些。
    它似乎终於確认了,眼前这个看起来废柴到极点的傢伙,確实是那个曾经跟它並肩作战的老友。
    它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尊严。
    生存是第一要务。这是牧歌的人生(狗生)信条。
    它优雅地走过来,並没有直接吃林默手里的火腿肠,而是用眼神示意林默把它放在乾净的纸巾上。
    “事儿逼。”
    林默骂了一句,但还是照做了。
    看著这条曾经叱吒风云的“神州智脑”如今蹲在地上吃火腿肠,林默心里五味杂陈,但更多的是一种……想笑的衝动。
    “我说老牧啊,你这是造了什么孽?”林默蹲在一旁,像个对著流浪狗自言自语的精神病,“我是莫名其妙一觉醒来发现好像以前的一切是场梦,你是直接跨物种转生?怎么,当狗头人太累,想体验一下当真狗的快乐?”
    狗吃完了火腿肠,优雅地舔了舔嘴唇。
    它抬头看著林默,眼神里闪过一丝精光。
    它突然衝著林默叫了一声。
    “汪!”
    声音短促、有力,没有任何撒娇的成分,听起来像是在发號施令。
    紧接著,它转身朝巷子外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著林默,眼神示意:跟上。
    “嘿,你这狗东西,还指挥起我来了?”
    林默虽然嘴上吐槽,但身体却很诚实地跟了上去。
    “去哪?我可告诉你,我家只有三十平米,床只有一米二,没地方给你睡。”
    狗根本不理他,径直往林默出租屋的方向走。
    林默愣了一下。
    “臥槽,你连我住哪都知道?你是不是早就盯上我了?你该不会一直在暗中观察我,就等著我给你送火腿肠吧?”
    狗没有回头,只是背影看起来更加高冷了。
    它的步伐稳健,每一步的距离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精准。哪怕是走在满是污水的街道上,它也能完美避开所有的水坑和狗屎。
    这就是牧歌。
    哪怕真变成了一条狗,也是一条讲究效率、追求完美的强迫症狗。
    林默跟在它身后,看著那个小小的身影,心中那种孤独感突然消散了不少。
    在这个光怪陆离、危机四伏的世界里,能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老乡”,哪怕对方变成了一条狗,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而且……
    林默摸了摸下巴,看著前方那条自带“导航”功能的狗,嘴角勾起一抹算计的笑容。
    “这傢伙以前可是號称『人形gps』和『战术大师』啊。”
    “以后要是再遇到那种噁心的怪物,或者需要算帐、做报表、搞策划的时候……”
    “我是不是可以……”
    走在前面的狗突然打了个喷嚏。
    它猛地回头,警惕地盯著林默。
    那种被资本家盯上的恶寒感,让它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看什么看?”林默一脸无辜地摊开手,“我就是在想,既然你现在真的成狗了,那我是不是该给你起个名字?”
    狗眯起眼睛,眼神危险。
    “叫旺財?太土。”
    “叫来福?太俗。”
    “要不……叫『牧皇』?纪念一下你曾经的辉煌?”
    狗露出了獠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行行行,不开玩笑了。”林默举手投降,“既然你现在这副尊容……那就叫『二狗』吧。”
    “汪!!!”
    狗终於忍不住了,扑上来就要咬林默的裤腿。
    “错了错了!別咬!这裤子我还要穿去上班的!”林默一边躲闪一边大笑,“那就叫『狗哥』!狗哥行了吧!给个面子!”
    一人一狗,在凌晨的街道上打闹著,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
    ……
    回到出租屋。
    林默打开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
    “寒舍简陋,狗哥你將就一下。”林默踢开地上的脏衣服,给这位新室友腾出了一块落脚的地方。
    狗哥走进屋子,环视了一圈。
    它的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嫌弃。
    乱。脏。差。
    这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这是猪圈。
    它嘆了口气,走到角落里,用爪子把一堆乱七八糟的电线拨弄整齐,然后找了个相对乾净的纸箱,钻了进去。
    既来之,则安之。
    只要给它时间,它有信心把这个猪圈改造成符合它审美標准的战略指挥部。
    林默瘫倒在床上,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
    “这一天天的,叫什么事啊……”
    他看著天花板,喃喃自语。
    “早上被资本家剥削,晚上被魔法少女亮瞎眼,回家路上还捡了个变成狗的前任特勤局局长……”
    “这剧本,就算是三流网文作者都不敢这么编。”
    就在这时,纸箱里探出一个狗头。
    狗哥看著林默,眼神里带著一丝询问。
    它抬起爪子,指了指桌上的电脑,又指了指林默。
    林默愣了一下,隨即反应过来。
    “你是问我,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狗哥点了点头。
    林默翻了个身,侧躺著看著它,嘴角勾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还能怎么办?”
    “上班,打卡,摸鱼,领工资。”
    “拯救世界这种麻烦事,交给那个穿粉色裙子的中二病去干就好了。”
    “我现在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
    狗哥听完,沉默了两秒。
    然后,它极其人性化地翻了个白眼,缩回了纸箱里。
    显然,它连標点符號都不信。
    林默笑了笑,闭上眼睛。
    “晚安,狗哥。”
    黑暗中,传来一声轻微的、像是回应般的喷气声。
    这一夜,林默睡得格外安稳。
    虽然床还是那么硬,房间还是那么臭。
    但他知道,梦中的一切好像是真的,不是假的。
    哪怕他的战友,是一条只会写傅立叶变换的土狗。
    ---
    第二天清晨。
    “滴滴滴——”
    闹钟还没响,林默就感觉脸上湿漉漉的。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一张放大的狗脸正对著他。
    狗哥嘴里叼著他的工卡,眼神冰冷地看著他。
    那眼神分明在说:
    “起床。还有三十分钟就要迟到了。根据路况分析,你现在出门,如果不堵车,还能赶上最后一班地铁。如果迟到,全勤奖扣除200元,你的恩格尔係数將上升5个百分点。”
    林默:“……”
    “造孽啊!!!”
    一声惨叫划破了清晨的寧静。
    谁能想到,找个室友不仅不能帮忙分摊房租,还要充当人形(狗形)闹钟,逼著他去给资本家卖命?!
    林默一边穿裤子一边在心里哀嚎:
    牧歌,你大爷的!你做狗头人的时候卷,做真狗了怎么还这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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