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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小说 > 科技狠活没人吃,拿去古代卖疯了 > 第508章 花式吃羊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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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花式吃羊肉二

    吃完手把羊排,老胡又將筷子伸向了滷的羊蹄。
    一般情况来说,不论牛羊还是猪,蹄子上的味道都会大一些,但是今天这个羊蹄,处理完以后,就只剩下了香味。
    被调配好的复合滷料滷製过后,只剩下了软糯到极致,甚至有些糊嘴的口感。
    羊蹄上的筋也被卤烂了,却还保留著一丝嚼劲,不至於完全失去口感。
    老胡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將羊蹄啃完的,等他回过神时,眼前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以及被羊蹄上的胶质快要黏在一起了的手。
    他哈哈一笑,也懒得去洗,乾脆紧跟著开始吃手抓饭。
    手抓饭里,胡萝卜的清甜味非常浓郁,一粒粒的米饭都被羊肉的油脂浸润了,显得晶莹剔透。
    里面完全没有放多余的调料,除了盐巴,只有洋葱能勉强算作香料,但就是这简单到粗狂的做法,却更好地凸显出了羊肉的香味。
    一口下去,米饭粒粒分明口感饱满,胡萝卜与洋葱的清甜,还有羊肉的肉香,都被米饭完美吸收,叫人大呼满足。
    吃了几口手抓饭,老胡又將目光转向了羊肉泡饃。
    今天这个泡饃,並不是西安的吃法,里面放的並不是粉丝,而是更为粗壮的土豆粉条,饃也不用掰小块儿,直接大块地丟进碗里,吃法非常豪放。
    汤上漂了薄薄一层油,等大块的白吉饃泡进去后,油被吸走了一些,露出下面清亮的汤。
    这是清汤羊肉的燉法,汤汁非常清透,一点都不发白。上面飘了一层蒜苗碎和葱花,喝上一口,香得人要栽跟头。
    老胡端著碗,小心的吹了吹,顺著碗边吸溜了一口汤,讚嘆一声“真香”,又举起筷子,开始捞碗里的粉条和羊肉。
    碗中的羊肉各个部位都有,因此口感略有差异,有一口会更软糯,有一块会更有嚼劲,有的还带著羊排边缘的脆骨,令人非常惊喜。
    原本没有味道的白吉饃,在被羊汤泡软后,吸满了汤汁的鲜香,软软的几乎不用嚼,舌尖隨便抿一抿,再被牙齿刮一下,就已经顺著喉咙咽下肚了。
    土豆粉条和白吉饃相似,原本並没有味道,却被羊汤泡得非常鲜香,不同的是,土豆粉条保留著爽滑劲道的口感,一口羊肉一口粉条,非常过癮。
    红燜羊肉酱汁浓郁,却一点都掩盖不了羊肉本身的香气,不用担心过浓的调料会喧宾夺主,炒出红油的豆瓣酱,只能令羊肉更加咸香。
    红燜羊肉燉得並不如手把羊肉软烂,会更有嚼劲,因此在咀嚼的过程中,也能更仔细的品味,羊肉纤维在牙齿下断裂时的快乐。
    羊蝎子上没什么肉,老胡享受的就是那个啃骨头的乐趣,將一块难啃的骨头嗦得乾乾净净,能给人带来非常强烈的满足感。
    全家人边吃边点头,甚至连交谈都顾不上,只专心享受今天的美食。
    外面寒风凛冽,一家人吃到一半,甚至叫保姆关掉了中央空调。
    没办法,这个羊肉的品质实在太好了,刚吃一会儿,就已经令他们浑身暖呼呼的,尤其滚烫的羊肉泡饃一喝,额头都冒汗了。
    老胡笑眯眯地抿著酒吃著羊肉,对家人说:“冬天就是应该吃羊肉,多吃些羊肉,浑身都暖和。
    今天保姆买了三只羊,只吃了一只,等会儿走的时候,剩下那一只你们各自分分,明天我再去买。”
    大女儿笑著说:“还分什么啊爸,我们明天回来吃饭不就好了,分来分去怪麻烦的,咱们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吃饭还热闹。”
    “就是啊爸,不分了。”
    “咱们明天继续齐聚一堂,美美地吃羊肉。”
    胡老爷子笑得一脸和蔼,“那也成,明天你们回来吃。”
    大儿子说:“咱们今晚就不走了,那直接睡下吧,明早吃一顿羊肉泡饃,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
    “也行啊!”
    “这个羊肉做成泡饃確实好吃,热乎乎来上一碗,蛋白质也有了脂肪也有了碳水也有了,还怪健康的呢。”
    “哈哈哈就是就是,那咱们明早起来早一点,一起吃羊肉泡饃。”
    老胡笑著直摇头,“今晚吃的都还没消化呢,就已经惦记起明天的了。”
    “实在是时间长没吃过这么好的羊肉了,心里喜欢嘛。”
    孙女:“爷爷,咱们明天一起吃。”
    老胡连忙点头,“好好,爷爷明天早上陪囡囡吃羊肉泡饃,给囡囡放多多的肉好不好?”
    孙子:“我也要我也要,爷爷咱们一起吃。”
    老胡:“好好,一起吃。”
    老胡笑得像朵花一样,心中不由想著,自从小夏老板在泰禾壹號院开了店,他能买到不少好食材后,孙子孙女都喜欢往他这里来了,真是怪叫人高兴的。
    *
    谭鈺自从偶然在平川店里买了一盅杏仁露后,就变成了这里的忠实用户。
    今天她得知店里在卖羊肉,还有点犹豫。对於热爱健身,努力保持体脂率的她来说,羊肉的脂肪含量有点过高了,她平时都是吃牛肉和鸡胸肉的。
    但是今天的气温实在太冷了,一想到热乎乎的羊肉汤,她就忍不住口水泛滥,最终在路过平川的店时,忍不住迈了进去。
    得知平川的羊肉都是整只卖的,她立即打起了退堂鼓,一整只羊太大了,她根本要不了那么多。
    结果正在她犹豫之际,有不少同样的散客,决定拼好羊,大家一起合买一只羊。
    谭鈺半推半就地,拿了3斤羊排。
    她並不怎么会做饭,厨艺马马虎虎,羊排焯净血沫后就直接用清水燉上了。
    等她想起忘了没有放调料时,肉都已经燉好了。
    她慌忙衝出厨房,“完了完了,今天的羊肉怕是得连锅倒了。”
    结果没想到,揭开锅盖的瞬间,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嘿!”她万分惊喜,“居然没燉坏!”
    谭鈺用筷子插了一下,发现羊排已经燉好了,乾脆直接捞出来放在案板上。
    她先用刀切了一小块肉,送进口中。
    “哇好浓的肉香味,就是我忘了没放盐稍微有点淡。”谭鈺吃得两眼放光,“好吃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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