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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皮包公司

    专案组按照这个思路展开细致调查。
    所有人都憋著一股劲。
    这么明目张胆的假酒案,如果办成铁案。
    绝对是今年江州公安系统的第一大成绩。
    然而,调查的顺利程度却超乎所有人想像。
    也让他们渐渐感到了不安。
    假酒溯源组的工作进展最快。
    那些假洋酒的包装虽然仿造的很像。
    但专业技术人员还是从瓶盖螺纹、標籤印刷、酒液顏色等细节找到了破绽。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几瓶“黑牌威士忌”的瓶底內侧。
    发现了一行几乎看不见的雷射喷码:hj201112。
    “hj很可能是酒厂代號,201112可能是生產批次。”技术员报告道。
    专案组立即调取了全省所有酒类生產企业的备案信息。
    经过筛选,“hj”这个代號指向了黄州市的“黄江酒厂”。
    三天后,溯源组驱车两百多公里赶到黄州市。
    黄江酒厂位於黄州市郊区,占地不小。
    但厂房破旧,门口掛著的厂牌已经锈跡斑斑。
    厂区里静悄悄的,只有几个看门的老头在晒太阳。
    “厂子五年前就垮了。”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介绍道。
    “原来是个国营厂,主要生產低度白酒和米酒。
    后来改制,被一家香港的贸易公司收购了。”
    “香港公司?叫什么名字?”
    “叫『宏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註册地在香港九龙。”
    专案组调取了这家公司的收购合同和工商变更记录。
    所有手续看起来都很正规。
    收购价格也合理——三百万。
    买下了一个占地三十亩,拥有全套酿酒设备的老厂。
    但奇怪的是,酒厂被收购后,几乎没有恢復生產。
    当地市场监管局的人说:“就刚收购那几个月。
    听说生產过一阵子,但產量很小。
    后来就彻底停了,一直到现在。”
    专案组在酒厂里进行了仔细勘查。
    在灌装车间,他们发现了残留的威士忌香精和焦糖色素。
    在仓库角落,找到了几箱还没来的及销毁的假洋酒標籤。
    轩尼诗、马爹利、尊尼获加,一应俱全。
    证据链似乎很清晰了:
    黄江酒厂就是假洋酒的灌装生產地。
    但接下来的调查,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
    专案组通过省公安厅联繫香港警方。
    请求协助调查“宏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警方很快回覆:该公司註册地址是九龙旺角的一间民宅。
    而且是那种老旧的唐楼单位。
    警方上门调查时,发现那里根本没人办公。
    邻居说那房子常年空置。
    更蹊蹺的是,就在江州假酒案爆发后的第三天。
    这家公司就已经在香港公司註册处完成了註销手续。
    法人代表叫“陈国雄”,五十多岁。
    香港身份证,但出入境记录显示。
    这人已经有大半年没回香港了。
    “人间蒸发。”专案组负责联络香港的民警苦笑道。
    “香港警方说,这种『空壳公司』在香港很常见。
    註册容易註销也容易。
    真要查,难度很大。
    除非涉及到跨境洗钱或者重大刑事案件。
    否则他们很难投入大量警力。”
    线索在这里就断了。
    与此同时,资金流向调查组也遇到了麻烦。
    他们调取了金碧辉煌过去三年的银行流水。
    发现酒水採购款確实都打给了“宏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但再往深处查,这些钱到了香港后。
    经过几次转帐,最终流向了开曼群岛的几个离岸帐户。
    “典型的洗钱手法。”银行反洗钱部门的人说。
    “钱转几道,最后进入离岸金融中心,神仙也查不清了。”
    最让专案组头疼的是,他们查遍了所有能找到的资料。
    都找不到金碧辉煌负责人季运忠与那家香港公司之间的直接联繫。
    合同是金碧辉煌的採购经理签的。
    那个经理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辞职。
    现在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转帐是財务总监操作的。
    財务总监坚称自己只是按流程办事。
    根本不知道对方是空壳公司。
    而季运忠本人,从被拘留的第一天起。
    就咬死只有一句话:“我不知道酒是假的。
    採购的事情都是下面人负责,我平时只管经营。”
    他在看守所里表现的很“配合”。
    问什么答什么。
    但所有的回答都经过精心设计。
    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乾二净。
    “我就是个开ktv的,哪懂什么酒真酒假?
    进货的时候下面人跟我说这批货便宜。
    是海关罚没的,有正规手续。
    我就天真的信了。
    唉...真是很傻很天真呀。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贪这种小便宜了。
    只求政府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回归社会,造福百姓!”
    “一万多瓶?多吗?我们金碧辉煌生意好。
    一个月的酒水消耗量就差不多这个数,囤点货很正常。”
    “工业酒精?天啊,我要是知道酒里有那玩意。
    打死我也不敢卖啊!那是要出人命的!
    你们別看我长的凶,其实我是面噁心善。
    我还资助了三个贫困大学生呢,不信看我的支付宝记录。”
    “什么有案底?我那时年轻,误入歧途。
    这些年已经改邪归正了。
    什么改正归邪?警察同志你们可不能乱说!”
    季运忠不光死不承认,还请了江州最贵的律师团队。
    三个律师,都是刑法领域的专家。
    平常都是在政法大学跟江东大学政法系当客座教授的级別。
    他们为季运忠做了无罪辩护,核心论点就只有一个:嫌疑人主观上不知情。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產、销售偽劣產品罪要求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主辩律师在法庭上侃侃而谈。
    “我的当事人季运忠先生,作为金碧辉煌的经营者。
    他的主要精力放在会所管理和客户服务上。
    酒水採购这种具体业务,他委託给了专业的採购团队。”
    律师拿出厚厚的证据:“这是金碧辉煌过去三年的採购流程文件。
    所有採购都需要採购经理、財务总监、仓库主管三方签字確认。
    季运忠先生只做最终审批。
    而在这次涉案酒水的採购流程中,所有环节的手续都是齐全的。
    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酒类经营许可证、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他顿了顿,看著法官:“我的当事人有理由相信,这是一批正规渠道进口的洋酒。
    至於酒的真偽,那不是他的专业范畴,他也没有能力去鑑別。
    又或者说市面上都是假酒,他也没喝过真酒,自然尝不出来。”
    公诉人当然提出了反驳:“一万两千多瓶假酒,案值上千万。
    作为会所的实际控制人,说完全不知情,这符合常理吗?”
    律师早有准备:“公诉人所说的『常理』,是基於普通人的认知。
    但我的当事人经营的是江州顶级的娱乐会所。
    每天要处理的事务千头万绪。
    如果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那是不现实的。
    企业管理讲究分工负责,他信任他的团队,这有什么错?”
    法庭辩论进行了整整一天。
    最终,法院採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观点。
    判决书上是这样写的:
    “...被告人季运忠作为金碧辉煌娱乐会所的实际经营者。
    在酒水採购环节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
    导致大量假冒偽劣洋酒流入市场。
    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偽劣產品罪。
    但考虑到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
    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
    並处罚金二百万元。”
    “判二缓二”这意味著季运忠当天就能走出看守所。
    消息传出来,坊间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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