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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哥谭人,有两下子啊

    第87章 哥谭人,有两下子啊
    这趟回乡的旅途对於罗兰来说,既在意料之外,也算是顺势而为。
    他能从星城撰取的好处有限,而且除了绿箭侠的好感度算是长期投资,其他的都可以暂时放弃,就算没有这件事,也是要离开的。
    但对於马克西姆来说,这就是纯粹的无妄之灾了。
    他现在开著车的时候,脑子里就只是后悔。
    为什么要犹犹豫豫的呢,为什么不在被死射提醒之后连夜行动呢,为什么不直接把那份文件直接找个人送到罗兰手上呢。
    遗憾都不必多说了,心里全是苦水。
    配合著坐在后座的罗兰时不时的哼上两句的跑调小曲儿,就更苦了。
    “就在这里吧,下车。”
    说归说想归想,马克西姆做起事来还是瞬间就进入了状態,他把车停在了哥谭的外围某个偏僻的小路上,等自己和罗兰下车之后,把车子弄进了河水里,又引爆了车子里的炸弹。
    “手艺不错,一看就是老阴哗了。”
    马克西姆无法分辨罗兰是真的在夸他还是真的在冷嘲热讽,他装作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望著已经近在尺的哥谭,看向罗兰:“接下来要做什么。”
    “不知道,先进城嘍。”
    眉头皱起,马克西姆很想骂一句:这是什么蠢货式发言?!
    但是他又不敢。
    跟著罗兰往城里走的时候,心里已经开始盘算些別的了,比如有没有机会趁乱杀掉罗兰啦,比如如果没有机会可不可以製造个机会趁乱杀掉罗兰啦,比如罗兰死了他要怎么脱身啦—·
    一路沉默著,两人不算偷偷摸摸的就进入了哥谭。
    “我都没想到,怎么就乱成了这个样子啊。”
    出现在罗兰眼前的场景,让他想起了自己上辈子过年时候的样子。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空气中都是硝烟和硫磺之类的味道,各种枪声密集的短促的,由远及近连成一片,天空中的云彩都被光芒晃成橘红色。
    “这是地狱还是怎么的?老蝙蝠一出事儿,哥谭真就过年了?!”
    想想哥谭市民的群体画像,就算是罗兰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確实是能干出这些事儿的。
    好,不愧是哥谭,人家枪战正酣时市民都会出来开两枪凑个热闹的地方。
    而眼看著罗兰有点愣住,毫无头绪的样子,马克西姆虽然也被哥谭市的人杰地灵唬了一下,但还是马上就发挥了他专业的职业精神。
    在街道上拐了个弯儿,马克西姆发现了一个正在偷车的蠡贼。反派做事就是狠辣,远远的一箭射过去,正中脚背,把人钉在了车轮上。马克西姆快速的奔跑过去,在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飞身膝撞,手肘一横,弓身压在了蠡贼的脖子上。
    “我问,你答。”
    “法·法克魷——”
    嗯?
    一脚踩在他受伤的脚上,马克西姆弓身再压,硬把他那声惨叫憋了回去。
    “监狱里跑出来的人都有谁正在活跃?蝙蝠侠被谁所伤?有谁知道蝙蝠侠在哪?”
    “法、法克·法—”
    额头青筋暴起,马克西姆算是真正的切身体会了一下哥谭这两个字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面貌。
    他都快被压的闭气而死了,眼晴都开始翻白,还在嘴硬!
    手腕转动间,马克西姆已经动了杀心,准备直接用弓弦勒死这个贼。
    哥谭这么多人,马克西姆就不相信人人都是这样的怪胎,大不了直接衝进隨便一个居民区住宅里,抓个普通上班族来审问,反正罗兰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不会在意这个的。
    心思一动,马克西姆的手上一点不留情的就压著弓弦割了过去,贼的脖子上立刻就见了血。
    “別啊。”
    这时,刚才还慢悠悠往这边走的罗兰的声音响起,马克西姆手上力道鬆了一些,回头靠看去,发现罗兰正饶有兴致的走过来,歪著头看著那个用手捂脖子的蠡贼。
    “让我问问试试。”
    虽然心里觉得罗兰是在做无用功浪费时间,但,反正是罗兰的事,他想救谁,救不到关我什么事,他想杀谁,杀不到那才叫好呢!
    不过,收回弓身的时候,马克西姆还是装著样子说了一句:“这傢伙失心疯了,问不出什么的。”
    罗兰没做回应,只是笑嘻嘻的走过来,蹲在因失力而堆坐在地的贼身前:“你好,
    我是罗兰。”
    就这么一句话,就这么简单的一个自我介绍,马克西姆立刻就看见那个刚才还嘴硬无比的贼,瞳孔巨震,脖子后仰,整个人贴在了背靠的车身上。
    不是反派也读得出这套动作表示的意义。
    恐惧。本能的恐惧。
    “啊——.看来,你认识我。”
    双膝併拢,蹲身在地的罗兰双手抱著膝盖,歪著头凑上前:“蝙蝠侠真的受伤了?他这人一向善於骗人的。”
    “真、真的!戴面罩的人!一个壮汉!他打断了蝙蝠侠的后背!”
    马克西姆现在就觉得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这种感觉並非出於嫉妒或者別的类似的情绪,只是感觉有些不被尊重。
    我问你的时候,你嘴硬的不行,骨头也硬,连死都不怕。怎么他问你的时候你就软骨头了?
    终究不过一死,被他杀难道比被我杀要疼一些还是怎么?
    心里这样想著,马克西姆顿时就觉得有些愤愤不平了起来,决心要利用这次的机会,
    在哥谭扬一扬自己的名號,让哥谭见识一下什么叫-正此时,罗兰问了一些问题之后,
    恰巧回头,笑著看了他一眼。
    马克西姆当场就立正了:“怎么?叫我吗?我刚才没听清。”
    罗兰没太在意,只是站起身,摇了摇头:“基本问完了,情况比我想的还要——”
    “糟糕?”
    “有趣一些。”
    “—那,我们现在—.”
    “先去那边。”
    罗兰抬起手,指了一个方向。
    “那是哪?”
    “警署。”
    罗兰向前走的同时说到:“这傢伙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偷车,是因为哥谭警署正在被攻击。我要去救一个不算朋友的朋友。”
    攻击警署?
    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攻击那有什么好处么?半点也没有啊!
    马克西姆作为一个反派,眼见此时的哥谭,心里不自觉的就做出了推衍和计划,银行、证券、码头、仓储、富豪的家、出城的路·-哪怕法院呢,哪不比警署更值得攻击?!
    就算不想要好处,纯是心痒了想杀人,也没必要去跟那些人人都有武器的傢伙们硬拼啊。在马克西姆这种反派看来,这是相当没脑子的做法。
    纯亏不赚。
    “什么人在攻击警署?”
    到底没忍住,马克西姆无法用哥谭人就是这样这个理由来劝服自己,还是问了出来。
    “不知道。”
    罗兰摇摇头:“听他说,是只大蜥蜴。”
    “蜥——·蜥蜴?””
    “嗯。蜥蜴。”
    好吧。马克西姆也闭上了嘴不再询问。
    哥谭人,有两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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