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O文学

手机版

PO文学 > 玄幻小说 > 南洋往事 > 第68章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68章

    定下迁家日期后,辜镕特地去同朝天铮见了一面,给他提供了两条路走。
    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
    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
    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
    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
    他当时心里就想,好漂亮的一个青年,简直是从画里走出来。故梦重温,可这次,他没法再轻易下定论,认为金翎只是简单地睡着了。
    朝天铮缓慢地抬脚向榻前走去,心里不断地重复:“不要,不要,别这样对我。”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探向金翎的鼻尖,当感受到微弱却平稳的呼吸时,他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后背当即起了一层冷汗。
    朝天铮咬牙蹲下身,不那么客气地推了金翎两把,又捏了一下金翎雪白的脸颊。金翎的眉毛皱了皱,半梦半醒地睁开眼。
    “你什么时候学会自己打针的?”说这话时,朝天铮是咬着牙的,他的心底酝酿了一场勃然大怒,可是直到几秒钟后,金翎的神色还是一副酣睡刚醒的茫然模样,像是全没听懂他的话语。
    当任何情绪都得不到回应,发怒就变成了一件自娱自乐的可笑事宜。
    朝天铮把喉咙里的话全咽下去,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把金翎一把从榻上拉起来,让他坐在榻沿,自己则蹲跪在地上给他穿鞋,抬头问:“是不是又没吃中饭?你不是最爱打扮了,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自己不知道吗?”
    金翎盯着他的眼珠定定地瞧了片刻,突然开了口:“朝天铮。”
    朝天铮的手一顿,半晌,像是突然回过了神。平静地给金翎把鞋穿好,他站起来,退到几步之外,轻声地说:“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出我了。”
    说完不再看金翎,走到桌边坐下来开始翻看账本,头也不抬道:“那支针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金翎坐在榻沿,由于意识到了自己再次把朝天铮当做了朝宜静,此刻正处于一种深深的难堪之中,再加上脑袋还没有完全变得清晰思辨,过了许久他才明白朝天铮的意思。
    他慢慢开口,大概是太久没说一句完整的话,声音有些含糊:“哦,你卧室的斗柜里有好几支,你藏得真深。我很想睡觉,可是睡不着,你爸爸葬礼的那几天你常常给我打那个针,打了就什么也不会去想,睡得很好。”说完微微笑了笑,抬眼看向朝天铮的侧脸,眼神很平静,“怎么,你以为我要自杀么。”
    他这模样,真像是全都好了。朝天铮的心一颤,喉咙有点干涩。他认为自己大概要感到羞愧,因为金翎终于从一种反反复复无法分辨虚幻与真实的病痛中康复了,可他却并不为此感到庆贺,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高兴还是失落了。
    他抬手翻过一页账本,说:“你不要忘记你疯疯癫癫的这些日子是谁照顾你,要不是我,你早把自己饿死了。你就是想死,也得我先同意。我首先告诉你,我不同意。”
    金翎思考了半晌,垂下眼睫无声笑了,是笑朝天铮言语里欲盖弥彰的情愫。
    他下床走到了朝天铮面前,不愿意看他的眼睛,可是又忍不住想要看他的脸,于是光只盯着朝天铮的嘴唇和鼻尖,轻飘飘地问:“我对你又不好,你为什么爱我?”
    朝天铮冷淡的面孔上骤然泛起一些红晕,半晌,他艰难地开口:“谁爱你,你失心疯还没好?”
    金翎没有做声,光是平静地看着他。
    朝天铮故作镇定,撇开眼说:“不跟你东扯西扯了,我们又得搬家了,这次很远,是去伦敦。辜家要举家搬迁,我们跟着走总不会出错。留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申请到念大学。”
    朝天铮看上去似乎是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责任,金翎审视的目光里突然就带了些不忍,额外还有些难过。他们两个大人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害得朝天铮被迫承担许多负累。
    顿了顿,他说:“伦敦很好,你爸爸原本也是打算要你去英国念书。他们多久走?”
    朝天铮盯着账本说:“下月一号。”
    金翎没有作声,从他身边慢吞吞地走过去。
    朝天铮看出了他的犹豫,他凝望着金翎的背影,心里有些不安,是种即将落单的惶恐。
    爸爸是葬在马来亚,金翎一定不想离开马来亚,可是金翎难道能够舍得他这张跟爸爸一模一样的脸么——并不是他多么自恋,而是这些日子金翎对这张面孔表现的依恋实在太过深重。
    他从后头叫住了金翎:“金翎,你是要跟我走的吧?”
    金翎正好跨过了门槛,日光落在他的面孔上,有种神鬼莫辨的哀丽。听到这话,他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朝天铮,干脆地否决:“我不去,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当然是因为你离不开我,朝天铮心里几乎是这么想,可金翎离不开的,其实是爸爸罢了。他感到喉咙里很苦涩,脱口而出:“那么我也不去了。”
    金翎的目光是种温和的了然,平铺直叙道:“这是你的日子,随便你怎样过,只要你觉得对得住自己。”
    果然,一旦恢复了正常,金翎根本就不把他放进眼里。即使他用自己的前途作为胁迫的手段,金翎也只会是无动于衷。
    朝天铮沉默了好半天,随后道:“我知道了。我会去伦敦,去念书……”
    金翎静静听着,并不做声。
    朝天铮又说:“爸爸留下来的钱,我会留下一半,这栋洋楼我也会向辜家买下来。周围有很多大使馆,这条街区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战场,你就安安心心住在这里。到时我要是给你写信,你不能不给我回信。”
    朝天铮这段叮嘱可谓情深义重,金翎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必给我钱,我在洋行里的钱也并不少。假如到时候我还住在这里,我会回信的。”
    这话听上去有点看淡生死的意思,朝天铮心尖一紧,沉声说:“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不许随便作践自己,也不准寻死觅活。”
    金翎奇怪地扫他一眼:“你担心我为你爸爸殉情?”
    似乎是觉得这个猜测很可笑,他弯了弯嘴角,微笑说:“遇着他之前,我难道没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么?兴许过几年我就把他给忘记了。你还没出过远门,等你见识过大海,就知道抛下任何人和事都是件很轻易的事情。”
    朝天铮盯着他,微微皱眉说:“你没必要和我也讲谎话。”
    金翎的笑容淡了些,有种被戳穿的哑然。
    半晌,他倚在门框上叹了口气,手腕上的金表在日光下有种温润的光芒,秒针一格格规律跳动,貌似永恒不会停歇:“你爸爸真可恶,是不是?死了还要让人不得安宁。忘得掉也好,忘不掉也好,我总是不会去寻死的。几十年后地底下自然就会相见,我一点也不着急。”
    金翎的神态平和,是种大病初愈的平和,见他神色不似作伪,朝天铮松了口气。他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金翎却流露出了一丝疲态,埋怨地说了句“好不容易睡着了,非要把我吵醒。”便往屋内走去了。
    朝天铮目送他踩着鹅卵石的小径走入洋楼深处,转头时不经意瞥见庭院墙角也有一丛紫色丁香花。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