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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永恆族

    第407章 永恆族
    跟好莱坞的大牌演员,喜欢用露营车当作休息室的情形不同,金格的休息室是一顶豪华大帐篷。
    里头有化妆檯、化妆品柜、两个大衣架的戏服,以及一张討论与工作用的小几和三把椅子。小几上摆满了电影用的资料,包括剧本、分镜与进度表等等。
    亨利被请进了帐篷中,卡伦·帕特尔就开始执行自己管家的工作。
    收拾好小几桌面,用精美瓷器给自己的主人倒了一杯奶茶后,卡伦·帕特尔才转头问道:“布朗先生,红茶?奶茶?还是咖啡呢?”
    “红茶不加,谢谢。”
    正在开心擼著虎头的金格,背著亨利说道:“红茶虽然也不错,但你应该试试奶茶的,味道更好。”
    “君子不夺人所好嘛。”亨利笑了笑。
    其实他已经看出来了,同样都是准备好的高级红茶、奶茶与咖啡,奶茶的量比其他两样少很多。说明了金格更喜欢喝奶茶,另外两样可能只是准备好,待客用的。
    而且他所喝的奶茶是正宗的英式奶茶,並不是加入香料与药草的印度马萨拉茶。英式奶茶是直接用牛奶泡茶,而非开水冲茶后再加上奶精或鲜奶的方式。两者味道有天壤之別。
    但是苦茶叶久矣的亨利,一直忍受著只有好咖啡,不容易找到好茶叶的美国。来到全球茶叶主要生產国之一的印度,怎么可能还去喝其他东西。
    虽说这里的茶叶,是经过发酵工序的红茶,而不是单纯使用杀青工序的绿茶。但那扑鼻而来的香气,算是亨利来到印度后,唯一可以接受,甚至为之著迷的味道。
    浅啜一口深棕色的茶汤,水果的香气略微刺鼻,就像是闻到柑橘类水果的香味。尾韵则是悠长而愉悦,舌头的前中后段都有不同的滋味。特別是那回甘的滋味,是廉价茶叶喝不到的。
    细细品鑑,彷佛要让全身四十兆个细胞都活过来了一样。“这是哪里的红茶?”
    金格別过脑袋,笑著说道:“这是尼尔吉里的红茶,印度三大產区之一。只是那里的位置和气候条件跟斯里兰卡很接近,所以在世界范围的名声,倒不如斯里兰卡的锡兰红茶那么响亮。”
    其实面对猛兽的时候,最忌讳移开视线,因为会被动物视作害怕的表现。要是对方正处於飢饿中,这还不扑过来,把人啃上几口,那可就有鬼了。
    但是金格就像无视了凯蒂的威胁一样,转头看著亨利。虽然手里的动作没停下,也不像是有特別发力,压制住老虎的行动。
    简单地说,他是真不怕。
    假如这人不是初生之犊不怕虎,也不是什么胆大包天,那么就只有一种情形,那就是金格有不怕老虎的本钱。
    虽然在电影中,金格表现出射手的能力。但永恆族可不是什么小白菜;即使不討论每个永恆族的特化能力,漫画中永恆族的平均水平,也是普通地球人难以望其项背的。
    按照漫画標准,平均十五吨级的力量,可飞行,可操控宇宙能量,还能藉此进行分子重建级別的控制。至於自愈、再生的,这算是標配了。
    所以別把永恆族当弱鸡看,那可是人均超人的种族。
    附带一提,疯泰坦萨诺斯,江湖人称灭霸、紫薯精,漫画中他也被归类於永恆族的一员。
    只不过他属於非第一代的永恆族,而是在泰坦星出生带有缺陷的永恆族畸形儿,又被放逐。所以之后才会有报復社会的心態。
    萨诺斯在电影里属於泰坦族,该族群因为母星资源用罄而自灭。曾提出消灭一半人口,以延长整个族群的存续,因而被排斥。
    然而泰坦族在漫画中的设定是繁衍的第二代永恆族,非天神组创造的第一代。
    有灭霸作为参照物,亨把眼前这位的威胁性,在心中拔高几个档次,笑著回应道:“真是当之无愧的好茶呀。你知道的,美国那边,一般人想喝到好茶可不容易。”
    “史塔克影业的执行长也不行?或许跟好莱坞八大比是不起眼,但这间公司的资產与你的薪酬,应该比大部分的美国人都还要好了吧。”金格打趣问道。
    “我在一年以前,还是个在底层打混的浑小子,最好的工作也不过是伺候人。有机会接触这些高端的东西,都得偷偷摸摸的来。我懒得找麻烦,所以大多是不碰。哪能像现在光明正大呀。”
    跟在奥黛丽·赫本身边担任小助理的期间,虽然食宿都是和那位女士同等级的。
    但她本就不是那种骄奢无度的人,吃的、喝的基本上也是以健康、新鲜为主,跟真正的顶级食材还是有段距离。
    会觉得两者是一样的人,基本上就两种情况。第一,没吃过真正的好东西。第二,吃到的都是別人刻意推出的幌子,被忽悠瘸了。
    而金格所使用的茶叶与咖啡,可是难得一见的精品,就连烹煮方式都相当讲究。可说是那种在农人照顾阶段,到烹煮完成,倒入瓷杯中,每个阶段都相当用心去做的极品。
    可真別把印度的贫穷当成常態。人家有钱人的生活与享受,也是一般人难以想像的。
    对亨利的自嘲,金格大感意外,问道:“难道在这一年里面,没有人上供些好东西给你?”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大多都埋头在研究当中。虽然也有接近结交的,但在我没有做出成绩前就献殷勤,这些人想的不是投资,而是使坏吧。”
    “哦,是这样呀。抱歉,你要理解,不会有人敢到我面前弄虚作假。”
    “我理解,电影世家嘛。第五代家主,嗯哼。”亨利眉毛一挑,意有所指地说道。
    放开虎头,金格回到小几旁坐下,端起奶茶就喝。他一派沉稳地说道:“我得先了解一下,你是从哪里知道那个词的?”
    亨利答道:“有关玛雅文明的文字纪录虽然被摧毁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一群学者热衷於研究这仅剩的记载,並且希望从南美洲口耳相传的故事中,还原那段歷史。
    “但有一本书,《南美奇闻逸事》中有提到,雨林深处有一个聚落,由永恆(eternals)统治,是个没有纷爭的世外桃源。那位统治者不老不死,又有说法是代代传承。
    “但这么一个世外桃源,也有人说那是个进去后就出不来的噬人之地。这段纪录跟食人族的軼闻放在一起。
    “由於没有足够多的证据,只有一个又一个自称的目击者言之凿凿的说词。所以大部分人认为,这是跟尼斯湖水怪、大雪山野人差不多的传说故事。”
    最重要的线索,当然是穿越前的电影记忆,但是亨利不会提起这点。他所说的书在这个世界也是真实存在的;更是如自己所言,记载有永恆族的线索。
    自己当初为了找各国的爱情故事时,看了不少不同文化圈子的杂书。亨利那时就发现,有关永恆族的记载可真不少。
    但通常只是軼闻或传说,没有真凭实证。如今提起,当作自己寻找永恆族的左证,刚好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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