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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老Q

    第492章 老q
    在文学的世界里,有三只动物格外打动人心。
    一只是余华笔下的牛。
    它老迈,衰颓,被命运的苦难一重重碾压,毫无翻身之力,依然认认真真过好每一天。
    一只是马尔克斯笔下的鸡。
    它被养在穷人的家里,连吃饱都无法保证,但只要前方还有比赛,它就时刻准备去参加。
    第三只是王小波笔下的猪。
    王小波写过一篇广为流传的杂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在这篇杂文里,他怀念了一只特别的猪,因为“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
    猪的命运是被人设置好的。
    公猪阉掉,长肉,傻吃,闷睡,等死。
    母猪下仔。
    就算不甘心于这样的设置,猪们能做的也不过是种猪不与母猪交配,母猪会吃掉小猪仔。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猪总是猪啊。”
    但是那只猪与众不同,它有着几乎不属于猪的骄傲与不羁,不喜欢猪圈,却喜欢到处乱逛。
    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还模仿汽车响、拖拉机响。
    最后因为跳到房上学汽笛,而与人类干了起来。
    这只猪生在猪圈之中,已经被安排好角色,却不愿认命,宁可逃出去做一只食不果腹的野猪。
    毋庸置疑,任谁都能明白这不是在写猪。
    王小波写的这只“多余猪”,是《黄金时代》里的王二,也是他自己。
    在大部分人眼里,王小波都是个怪人,他是个荒诞不羁、个性十足的怪人,也是一个特立独行、格格不入的好人。
    儿时,因为先天的不足,使他其貌不扬,时常呆滞,所以在同龄人中,特别是在学生时代,他常常被视为怪人、傻波,是别人眼中的异类。
    到了成年以后,他的脑袋里又充满了前卫的思想,和妻子李银河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选择这个时代大部分夫妻都不会选择的“丁克”。
    在美国,没钱度日,仅靠妻子李银河的400美元奖学金生活,正常人早就急的洗盘子、刷马桶了,王小波却顶着所有人的不理解,不在这样世俗琐事中浪费时间,将闲余时间全都用在了《黄金时代》的写作上。
    他不愿意妥协于旁人眼光,苟且于世俗之中。
    不愿意罔顾自身意志,压抑真实感受,融入了喧嚣的人群。
    不愿意迷失自己生命的方向,过自己不喜欢的日子,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作家黑塞说过:“人独自行过生命,蒙受玷污,承担罪过,痛饮苦酒,寻觅出路。”
    在王小波看来。
    生活是自己的,对或不对,只求问心无愧,好与不好,皆由自己决定。
    尽管后来回国以后,他只能一边教书谋生,一边抽空写小说。
    为了生活,待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做着枯燥的事情。
    但他从不溜须拍马,也不阿谀奉承,也不低眉顺眼地瞧别人脸色,谨小慎微地求外界认同。
    他就像是局外人一般,冷眼旁观与自己无关的喧嚣。
    在踏上文学道路以后,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果断放弃自己的公职,去过一种他认为非常独立、特立独行的全职写作的日子,就像山峰高耸,独自屹立在那,不随波逐流。
    总而言之,种种不同凡响的选择,足以说明,王小波是个不同凡响的人。
    或者说,他是个怪人,“多余人”。
    所以江弦这篇《无主题变奏》之中所写的“我”,真正写到了王小波的心坎儿里。
    他每读一个字,都能感到灵魂与这篇小说的共鸣。
    因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我”不是金庸作品中的大侠胡斐和袁承志。
    既没有高强的武功,又没有舍生取义、兼济天下的崇高精神。
    “我”只是一个“多余人”,一个不庸俗的“多余人”。
    没错,别人怎么想不知道。
    王小波觉得他很不庸俗。
    不仅不庸俗,而且气质很高。
    他身怀一种落落寡合的孤独,身怀不为世俗金钱美女所动心的超越性,身怀内向的沉思和忧郁,身怀优雅的风度和旨趣。
    你没办法说他庸俗。
    你只能说他不合群。
    你没办法说他有病。
    你只能说,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病态的美感。
    王小波兴致勃勃的继续往下阅读。
    文章的后面依旧保持着前文那样的风格,就像是德彪西的音乐一样,没有主题,章节和章节之间也没什么关联。
    用江弦自己写在文章里的话说就是:“我每天想起一点儿就写一点儿,没主题也不联贯,等写了一把纸头了,就把它们往起一串,嘿!就成了。这叫纸牌小说,跟生活一样,怎么看都成,就是不能解释。”
    王小波一行行的往下阅读。
    这小说,一会儿写“我”,一会儿写“老q”。
    老q。
    王小波觉得这个名字太有意思了。
    中国有一个q,家喻户晓,叫阿q。
    江弦这会儿又写了一个q。
    老q。
    “他是想再创造一个阿q这个样的经典形象?”王小波无端的猜想。
    他觉得自己的猜想不无道理。
    不然为什么这个人不叫老a、老b、老c偏偏就叫老q。
    江弦肯定是有这样的野心!
    而且这篇文章里,太多的笔墨在写“老q”。
    从“我”和“老q”的第一次相遇,就能看出这姑娘的性格很特别:
    “.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老q,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的黑纱半袖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梳着一个马尾巴辫儿。她整个的身体被一身瘦瘦的衣服包裹着,显得圆鼓鼓的;最能显现出曲线的部位随着皮鞋跟儿诱惑人的响声,有节奏地颤动着,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向四面八方发散着弹性;加上两只流连顾盼的眼睛,真能颠倒了每天站在街头巷尾期待着艳遇的芸芸众生。”
    “她没票,踱来踱去,那双腿的优美姿势就象一匹健壮的马在不安地等着一个好骑手,这可真是个要了命的好机会,‘现在时’刚刚给了我两张票,他这方面的路子直通罗马。”
    “我大概是太主动了,说话的热气扑到她脸上,她警惕地看着我,眼睛象大山猫,拿过票谢也不谢甚至连钱都不付就走进剧院了。”
    “不用说,我挨着她,她胸前的艺术院校的校徽熠熠发光,更搅得我心神不定。”
    “不知是我身上哪根神经起了一点怪不拉叽的作用,我尽力朝别的地方看,可还总是看见她:黑暗中两只又大又专注的眼睛直盯着乐队指挥。”
    “她居然不看我,连一个稍稍的暗示也没有。”
    “是否因为我不是卡拉扬、小泽征尔什么的?”
    “我向来不会对人酸文假醋的,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可那大山猫似的眼睛使我不敢造次,我甚至想到了讨还票钱那最后一招儿。”
    “‘喂!开导开导吧。’我终于忍不住举了举手里的节目单。”
    “正好是一个谐谑曲乐章。那大山猫似的眼睛又盯了我几秒钟,盯得我直难堪,我真想用嘴皮子遮上它。”
    “半场过去了,德彪西的一个曲目快完了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来:‘听!这是要抓住什么的感觉。’口气冷冰冰地像我握着的铁扶手。”
    “那根起作用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了,我不用直勾勾地看着她了,最后一招儿也可以弃置不用。可是和她谈话困难,我象敲着一块雄石的各个侧面,看看哪一面能迸发出些火儿。我敲得精疲力竭,可发现的还是nothing。”
    “不过以后发生的一切都证实了我当时进取精神十分可佳。”
    “音乐会结束了。不时有人和她打招呼,好像她认识全世界所有的红男绿女,不过招呼打过了她也没忘记回头找我。”
    “‘我也往那个方向走。’我大概是迷失方向了,那个方向对我来说正好南辕北辙.”
    “一路上她偶尔笑笑,不过总是沉默,这非常吻合我今天产生的那种要命的要向别人倾诉孤独的欲望。”
    “.”
    读下来,王小波能清晰的感受到,“我”和“老q”的爱情带着荒诞的味道,这俩人其实并不合适。
    “.我喜欢我的工作,也就是说我喜欢在我谋生的那家饭店里紧紧张张地干活儿,我愿意让那帮来自世界各地的男男女女们吩咐我干这干那。”
    “由此我感觉到这世界还有点儿需要我,人们也还有点儿需要我,由此我感觉到自己或许还有点儿价值。”
    “同时我把自己交给别人觉得真是轻松,我不必想我该干什么,我不必决定什么。”
    “每周一天的休息对我来说会比工作还沉重,每当这一天到来之前,在下班的路上我都会作出种种设想:比如我将趴在阳台上数数马路上一小时能有多少辆车,都有哪几种;或者走到楼下,数数这栋楼房究竟有多少扇窗户,其中有多少是关闭着的什么的”
    “不过每每都被老q那高亢的进取精神破坏。”
    “她把我扔在她家里而独自前往,这倒也没什么,重要的是破坏了我的兴致,我怎么能象她要求那样刻苦攻读什么,我怎么能象她那样抱着德彪西、威尔弟什么的?
    ”
    老q明显和“我”这个“多余人”不是一路人。
    如果说“我”不是进取,那“老q”就充满了高亢的进取精神:
    “老q曾对我讲过她把人分成四类——”
    “聪明的好人,聪明的坏人。”
    “愚蠢的好人,愚蠢的坏人。”
    “你就是没有坚实的臂膀让女人来靠上疲倦的头。”有一天老q曾用这句诗来和我开玩笑。
    “我倒是希望能在一个女人的温存里休息上他一辈子。我除了头不疲倦,哪都不行了。”
    “女人更疲倦。”老q也许说对了,不过我不愿承认,她大概看出了我的心理活动,不知为什么归结到这样一句话:“你是聪明的坏人。””
    “.”
    ‘我们每人说出一种表情,只限于笑的,作个游戏’。
    她提议。
    ‘好!我先说吧,’我赶快答应了。
    ‘大笑。’
    ‘冷笑。’
    ‘坏笑。’
    ‘窃笑。’
    ‘讪笑。’
    ‘微笑。’
    ‘假笑。’
    ‘蠢笑。’
    ‘痴笑。’
    ‘苦笑。’
    ‘一只眼哭一只眼笑。’
    ‘还有呢?’她颇有几分得意。
    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我只觉得这个游戏有点幼稚。
    ‘皮笑肉不笑’。
    她一本正经地加以总结,
    ‘这就是生活中的全部作戏感。’
    ”
    这个老q写的太好了。
    王小波忍不住赞叹。
    江弦把“我”写的有多精彩,就把“老q”写的有多精彩。
    还有那段关于“笑”的游戏。
    “写的太对了,真绝!”
    王小波从骨子里感到服气。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段话,便总结出了当代青年中某一些人对周围生活的基本感觉。
    江弦太敏锐了。
    也太会拿捏年轻人的心了!
    小说里还有一段:
    “我这样20岁的年纪够老了,再加上12年前就曾流浪各地。”
    “比如说你在一个12月的三更时分流浪到张家口,如果那正是一个寒风能把人撕成碎片的夜晚,如果你在等待,等待着一列驶向温暖的火车。”
    “你用手暖耳朵,再用呵气暖手,最后你捡了一根草绳子系在腰里,开始在站台上拼命跑。当你发现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时,这车就是不来,于是你就.”
    “你会想——哭吧!大哭一场也许风就会停了,车就会来了。”
    “于是你对着猪肝色的夜,咧开大嘴嚎啕一场。”
    王小波说不出读完这一段以后心里那种感觉。
    江弦这一系列意象的捕捉和表达,具有惊人的准确性!
    催人泪下!
    而更深刻的意义在于。
    这个寒夜,事实上可以理解为一种苦难的象征。
    这个年方八岁,已经开始孤身流浪江湖的孩子的经历,已解释了为什么他后来会成为生活中的“多余人”。
    因为:
    “有人说一个人幼年的经验能影响他整个的一生。”
    这一代人的早年经历,直接形成于那样一个时代。
    “.
    我们分手了。
    我累了,我想回家。我想起妈妈一定为了给我换一条干净床单把我床上乱七八糟的书都放回书架上。今天我还要从书架上把《伪币制造者》拿下来继续读。
    老q,我还会给你写一篇故事。若干年后当你被分配到某个团示拉琴,去为香港什么地方来的未流歌星们伴奏,下班后顺便买五毛钱肉馅和几个胡萝卜回家的时候,而我还会和现在一样,心情总是莫名其妙地愉愉快快、恍恍惚惚,过马路时不会看看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
    看完小说的最后一行,王小波一下子身体瘫软,从自信中跌入到自卑。
    在他眼里。
    江弦,这位名声斐然的作家,已经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很远很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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